后来我没再听姜伶说起过她那群朋友。
那时候我太年轻,心软得没有边际,在人际交往上又总是太过包容,不管是朋友还是情侣吵架,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向来都劝和大过于劝分,我认为缘分太易解而不易结,所以更应该珍惜才是。
所以我不希望姜伶因为我的缘故和她的朋友们产生嫌隙,哪怕在见识了他们那样的面目之后——我想姜伶既然能和他们做上好几年的朋友,那便代表了他们自有他们的可取之处。
有的人或许不是个好人,但却能是顶好的朋友。
只是我也没有自作多情到那个份上。姜伶不再提起那两个名字,我也没有再去过问。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姜伶顺利拿到了驾照,家里也早就给她准备好了车。大概是在一次寻常的约会途中,我嗦面条的时候,姜伶突然问我,要不要跟她去自驾游。
我震惊得呛了一下,姜伶又是给我递水又是给我拍背。我缓过来之后,对上姜伶那双明亮的眼睛,盈盈的盛满了期待。
我措了下辞,在所有语气里定位到了最委婉的一种:刚拿到驾照就上挑战模式吗?要不咱们再……呃,沉淀沉淀?
喂!姜伶伸手轻轻弹了下我的额头。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沉淀——
要不我之前怎么会被姜伶的长相给迷惑到呢。看吧,大部分时候姜伶都是这样明亮又张扬的样子,和那张少年感的脸很对得上号。
这以后我才知道,姜伶早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学会开车了。
姜伶还说,她当时在附近的一个大学里练车,出校门的时候没刹好车,还把人学校的栏杆给撞坏了,赔了几百来块钱。
听完我尴尬地摸了摸鼻梁骨,好吧,有点超纲了,这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吗。别说十六岁了,就算现在十八岁了,我也连方向盘都没有摸过。
那这样的话,我就没有再扫兴的理由了。
那时我也不过才十八岁,说对自驾游一点都不感兴趣,是不可能的。
在十八岁的我眼里,出远门就已经是一件很酷的事,更何况是自驾出远门。
但有个问题就是……钱。
我的家庭虽然不算太穷,但也没有很富。我每个月的生活费允许我有些许余钱用于娱乐,但并不多,更何况键盘的分期我还在付,我实在没有更多的钱了。
我知道只要我开口,姜伶肯定会说,钱的事交给她就好了。
但我没有开口,十八岁的时候我还习惯于用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去思考问题,我认为只要一旦沾上了金钱我们的感情就不纯粹了就完蛋了。
我想起了姜伶那些把她当做ATM姬的前女友们,我想我不能变成那其中的一员。这是十八岁时我所能想到的对这段感情最基本的尊重。
思来想去,我只好在海鲜市场卖掉了我的Switch和几张卡带,尽管那是之前我攒了很久很久的钱买的。
很快就有买家找上来,敲定好当面交易的时间和地点,见面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微信余额就这样进账了两千五。
买家是个很腼腆的女孩子,看起来还十分社恐,交易完成后却还特地留了评论:小姐姐人长得可爱机子也保存得很好。
女孩们总是不吝啬于对女孩们的赞美,这就是女孩子的可爱之处。
那时候还流行一个说法——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人只要立足于社会上,就无法不被当下的潮流所裹挟。
很快我们就选好了目的地,在做足攻略规划好路线带齐东西之后,我们就踏上了这场说走就走的自驾游之行。
临走前程见熙特地约我出来,神秘兮兮地塞给我什么东西,回到家后我拆开一看,发现是一盒指套,还是带颗粒的那种。
我戳进微信给程见熙发了个问号,程见熙回了我一个黑人挠头笑的表情包。
一切尽在不言中。
才怪。
我还没准备好接受从学生到成人的身份转变。性之于我既神秘又危险,似乎只要一踏入这道大门,就会有类似潘多拉魔盒的东西被打开,而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我把那盒指套塞进了书桌右手边的第三个抽屉里,又垫了几本书盖住它,确认它不会被轻易翻出来的时候,才推上抽屉。
但在出行前夕收拾行李的时候,出于我也说不上来的原因,我还是把它从抽屉里拿出来,塞进了行李箱里。
第二天天没亮,我们就上路了。
十八岁是个很奇妙的年纪,有人在十八岁还被要求晚上八点之前必须回家,而有人却可以连去到千里以外都可以不用跟家里报备。
我和姜伶就属于后者。我们需要进行报备的对象,只有我们自己。
不是我们不想报备,而是我们没人可以报备。大人们选择将我们留在家里不闻不问,只定期打来生活费维系着我们的生命,我们就只能被动接受。
这种生活方式从我们懂事时起就延续下来,早已习惯成自然。我们习惯了与自己的孤独共处,而现在,两个同样孤独的魂灵决定结伴上路。
我们本来打算去呼伦贝尔大草原,但哪怕没什么出远门的经验,我们也知道暑假是旅游旺季,而呼伦贝尔的名气太盛,去了怕是徒看人头。
几经对比之后,我们最后决定去鄂尔多斯草原。
至于为什么是草原——两个月前姜伶在游戏里和我绑定侠缘关系的时候,选择的场景就是草原。
我还记得那晚,游戏里的烟花炸得噼啪响,像是要破除次元壁照进现实。镜头拉远了看,好似一片火燎着草原。
屏幕上弹出【[折云笑]请求和你拥抱,是否同意】弹窗,我在同意按钮上轻轻一点,游戏里的两个小人就抱在了一起。
耳机里传来姜伶的声音:“以后我们去看真的草原吧。”清冽又腼腆。
我不会开车,没法和姜伶换着开,姜伶便只能开一会儿歇一会儿。
我虽然不用开车,坐了一天,却也感到有些疲劳。
一天下来,两个人都落得腰酸背也痛。
第一天晚上我们落脚在一个小县城,连酒店都订不着,只有一晚几十块的宾馆。
推开房门后我发现,这是一间双人床房。
有时候人在期待落空的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原来有所期待,我便后知后觉地红了脸。
姜伶用手背贴了贴我的脸问我怎么有些发热,我说可能因为有点闷吧开了空调就好了。
说完我便背对着姜伶走到床头柜前,弯腰翻找起了空调遥控器,同时催着姜伶去洗澡。
趁姜伶洗澡的时候,我下楼跑了几家店买了个抱枕,好让姜伶后面开车的时候可以垫着腰。
八月份的太阳很毒,在白天透过挡风玻璃倾泻下来,尽数落到姜伶身上。
姜伶皮肤又很薄很敏感,所以尽管上路前有涂好防晒霜,也还是有点轻微晒伤。尤其是小臂最严重,白里析出大片大片的红来。
我才知道原来出门旅行并没有想象中美好,诗与远方要建立在劳顿奔波的基础上。
等姜伶洗完澡,我让她坐在床上伸出手来,在她小臂上泛红的地方抹了层芦荟胶,心疼得不行,心想第二天说什么也要她戴上防晒袖套了。
等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还在想这事,决定后面进到大学里一定要报个驾照把开车给学会了,以后再和姜伶出去就可以和她换着开。
宅久了偶一出门,体力消耗得厉害,躺在床上,困意汹汹,我和姜伶还没聊上几句,就沉沉睡过去了。
海市离内蒙古太远,光是在高速路上我们就耗了快两天,路上的风景也是千篇一律,没什么人烟的地方,无非就是土丘农田,江河湖泊;有人烟的地方,也无非就是各式高的矮的或是荒废的居民楼。
刚上路的时候我们还有很多话讲,像鹦鹉一样喋喋不休。然而没多久我们就有些累了,话也变得像高速路上的休息站一样稀稀拉拉。
随后我睡睡醒醒,有几次在睡梦中我感受到嘴边痒痒的,像有团纸巾捂在我嘴角擦。
入了集阿高速,风景终于有所不同,路两旁的土地逐渐有了起伏,草原替代了平地,蒙古包替代了居民房。天上的云粘连成块,变得很低很低,在草原上投下大块大块的阴影。
不过这草原和地理书上见到的草原到底还是有点不同,绿是带点枯黄的绿,不是地理书或者某音上加了滤镜的鲜绿,有的地块甚至光秃秃的,露出地下的沙或土好像大地的伤痕。
我突然就想起了“沙漠化”这个词。
我们所接受的教育是倡导礼尚往来的,于是高考完之后,从老师那里借来的知识,我还了很多回去。
但现在它们又像老马识途般,偷偷跑了回来。
下了高速,驶入乌兰浩特,路面变得更加开阔,草原也更符合我们对草原的刻板印象了。
时不时会有成群的牛羊从公路上横穿过去,姜伶就不得不停下来耐心地等。有时候会有牧民跟在这些牛羊身后,有时候没有。
有的牧民还会跟我们打招呼,戴着草帽头顶烈日,操着我们听不懂的话,黢黑的脸上因为兴高采烈而挤出深深的褶皱。
后来终于遇到一个会说汉语的牧羊女,对着我们说:
好看!姑娘!好看!
我于是跟姜伶说,那个姐姐说你好看诶。
姜伶就说,她看的是你,她是在说你好看。
海市的风吹不到内蒙古,或许牧羊女喜欢的只是我们身上所带着的南方城市的气质。这无关乎我们是否真的好看,而只是牧羊女的移情。
文学向来不挑选受众,哪怕是两脚插.进黄土地里的人,也有憧憬浪漫的权利与本能。这是文学的仁慈。
于是我不再和姜伶争论牧羊女到底是在说谁好看。人嘛,有时候也不用太较真。
并且在姜伶的爱里,我隐隐也开始觉得自己是好看的了。恋人的爱总是让人自卑又自信。
继续上路,我摇下车窗,外面的风灌进来,毫不客气地甩在我脸上,空气温热,草原鲜腥。
风声很大,轰隆隆的。震得双耳都有些发蒙。
却没想到姜伶要继续这个话题,她说,她顶着灌进来的风大声说,其实——我也觉得你好看!
我说,你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姜伶笑了,露出一口白牙:不管,在我眼里你就是完美的!
走着走着,天空慢慢成了调色盘——东边还泛着蓝白色的云鳞,西边却搅成了混黄的奶茶色。
姜伶又跟我说了句什么,风实在是太大了,她说的话就也被吹走了,我没听清,扭头去看她,看到她的刘海在空气里乱飞。
这不是拍电视剧,摄影风机往那一摆,连风速风向都可以控制,再把柔焦滤镜整上,非要呈现在镜头里的是演员最唯美的一面不可。
眼下的风一猛烈起来,风中姜伶的发型就很乱,乱糟糟地拍在脸上,算不得唯美,甚至带着陌生的不羁感。
但就是这一刻,让我觉得活着真好,和姜伶谈恋爱真好。
我们继续向前驶去,道路开阔看不到尽头。暮色降临了。路的尽头呈现出高饱和度的橘色的紫,那么辽阔,那么瑰丽。
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个科普,说水星每公转两周,就可以完成自转三周,这意味着水星上的一天,几乎相当于两个水星年。
也就是说只要以每小时3.2公里的速度在水星表面前行,太阳在空中的位置就将始终不变,我们就能在永恒的暮色中一直走下去。
此刻我不在水星,却好想地球就是水星。这样我就有机会和我十八岁的恋人姜伶,在乌兰浩特的暮色里走向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