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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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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的天气总是有些阴沉,今天的乌云依旧沉默地覆压在天空中,阻挡着月光与星光。

但在已经逐渐熟悉哥谭气候的徐歌眼中,今天的天气算得上是不错,至少还没有要下雨的迹象。

任务结束后,徐歌结结实实地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等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月色已经降临了。

她先是谨慎地摸过了床头柜上的平板,确定了要和自己交接文件的执行部专员还在太平洋上,鳄鱼也没飞跃动物园,才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准备出门觅食。

没办法,徐歌自己实在不具备厨艺这项高端而又神圣的技艺,她在野外生存课上的天赋主要体现在能忍。为了维持战斗力,能吃下任何自己制造的除了熟之外和食物基本上沾不到边的产品。

不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就没必要让那些鸡鸭鹅蔬菜死不瞑目了。

实话说,哥谭的美食文化还是非常盛行的。

徐歌套上一件宽松的卫衣,抓了抓有些凌乱的头发,决定去几个街区外那家她盯上已久的披萨店解决晚餐,据说那家的芝士能拉出惊人的长丝,对于饥肠辘辘的她来说,此刻没有比这更重要的追求了。

但仅仅在半个小时之后,徐歌就由衷地后悔起了自己这个不成熟的决定。

灯光明亮的比萨店里,徐歌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混乱场面,一口铺满芝士的披萨刚刚被她塞进嘴里。

这是干嘛,吃着披萨唱着歌,突然就被麻匪劫了。

几个戴着面具的持枪壮汉冲了进来,却没有冲向收银台或者勒令其他人交出钱包,而是向店内张望着,像是在寻找什么。

徐歌和附近的其他哥谭人一样,端着披萨迅速地躲到了桌子底下,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混血种再厉害,在毫无防御的情况下被子弹打中致命处也是个死。

钻进去之后,她才发现,这桌子底下别有洞天,还挺宽敞的,想来这店主也是老哥谭人了,经验丰富避险意识极强。

正当她暗自吐槽的时候,一个压低的、带着点无奈笑意的男声从旁边响起:

“嘿,运气真差是吧?吃个饭都不安生。”

徐歌扭头,这才发现桌子底下不只有她一个人。对方收敛气息的能力相当不错,几乎与阴影融为一体,直到开口她才明确感知到这是个老手。不过他身上没有明显的敌意或血腥味,只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和咖啡因的味道。

这家伙看起来大概三四十岁,脸上蹭了点灰,但眼神明亮,甚至在这种环境下还对她露出一个有点痞气的友好笑容。

“谁说不是呢,”徐歌下意识地回了一句,又咬了口披萨,“哥谭特色欢迎仪式?”

男人耸耸肩,仿佛习以为常:“习惯就好,我叫马龙,火柴·马龙,你呢?不像本地人。”

“徐歌。”她含糊地报上名字,心里觉得这哥们心理素质可真行,枪顶着脑袋还有空搭讪,“来出差,算是见识到了。”

“第一次遇上了都这样。”自称火柴马龙的男人表示理解,然后他微微侧头,似乎在听外面的动静,同时用闲聊般的语气低声说,“看情况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你这心理素质可以啊,还吃得下。”

“饿着肚子更难受,”徐歌理直气壮地说,把最后一口披萨塞进嘴里。

“有道理,”马龙笑了笑,刚想再说什么,眼神却倏地一凝。

徐歌顺着他瞬间警惕的视线望去,心脏微微一沉,一个劫匪似乎终于注意到了这张过于安静的桌子,正骂骂咧咧地端着枪,像一堵墙似的朝他们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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