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些,是被军阀要走赎身当姨太太,未来虽有被转赠的风险,却也比待在戏班子飘摇好;差些,就是像前一个有名的旦角儿那样,让人亵玩至死。
平常点呢,就是普普通通走老路了,唱戏、接客,若是能赚够赎身的钱是最好不过,逃到乡下去生活,或者把辫子一绑,当自梳女,都好。
天不遂人愿,或者说,造化弄人。
她的第一次好得不得了,人人艳羡。第一个客人是位军阀家的少爷,才比她大四岁,待她极尽温柔,要她守身,说他要娶她。
说,和做,从来是两样——她懂得太晚,懂得太慢,用一生去懂。
“倩雅,我不介意你的出身,我不希望你因此觉得自己不配;我是后悔的,我后悔自己遇见你太晚,后悔让你吃苦太多。”话在他们初夜那天说,他宽厚的手掌捧着她的脸。
他有一个月没来,戏班子的班主要她接客,她没肯,双眸噙着泪,口口声声说:“他会来的,他来了知道我给了别人会难过的。”
她没说他会不要她,她只知道他爱她,十五岁的她是从他嘴里听到爱的。她不知道,其他的前辈,早听腻了这个字。
在戏班主要强迫她接客的那个夜,肚兜套在她身上,她躺在台上的软榻上,她是待价而沽的商品。身不由主。
他再度如天神般降临,他是她心里一尊小银神。
他再度救她于水深火热,她心甘情愿同他赴情海。
十九岁,她跟了他四年。孕吐的反应令她惊喜,随之而来的是不安,在数不清第几个焦慌的夜晚,她等来了他。
“我怀孕了。”
“噢。”
她的目光紧紧地抓着他的眼,她感受到了他的兴致缺缺,在以为等不到承诺的心冷时刻,又听见他说——
“等一等,我会娶你。”
心熔化。她只听进了后面四个字,前面的“等一等”被忽视,没想过在他们之间,“等一等”才是结局。
大了肚子无法再上台,戏班主听她笃定自己会被张明仁赎身,自知劝说无用,干脆让她这回自己磕破头长记性。
在二十岁的前一天,她以为自己的生日会等到他,毕竟她肚子里的孩子也要出生了。
她没等到他,但等到了戏班主丢给她的报纸。
在报纸上,她看见了他订婚的骈文启事。
她安慰自己说没关系,找了理由混出去,她迷恍地走在大街上,靠着找路人问路问到了他家的住址,进不去,只知道傻傻等在门口,一溜的轿车是她无可想象的华贵,正如面前的庄园。
从早站到晚,等到他,被他看见,连质问都不敢。
“你……还要我吗?”
他要摆脱她,她明白,看见了他眼里的不耐烦。
“你觉得我会娶一个残花败柳当正妻吗?”
心在痛,没有泪,她颤声道:“我没有,我不是残花败柳,我只跟你有过。你说的我都做到了,我没给别人碰过,你信我……”
他的冷笑把她的辩解打断:“信你?我怎么信你?当初你就穿个肚兜躺在台上,你要我信你?”
梦散了。
原来一直小心翼翼护在怀里的是一朵云。
她死了。
死在二十岁的伊始,连同未出世的孩子一起。
对世界陌生的孩子被接去了重新往生,留在原地的只有她。
倩雅想,她是幸运的,死了也比在戏班子里蹉跎好,只把身子给了一个人,总比辗转千人好。人生,身不由己。唯有死,她由了己。
一层层的漆色覆在楼房上,坍塌后又建起,反反复复,塑出了未来。
“这就是你们的前世。如果你在重新和她相遇的时候没有表现出和前世一样的轻浮,她怎么会再次缠上你呢?如果你在遇见她的时候对她视若无睹,她怎么会有机会找上你呢?前世的你哄骗了她,今生的你又要纠缠于她,哪里是她不放过你,根本是你在不放过她。”
感知了他们的过往后,絮甜便觉讽刺,她拴紧两眉眉头,凝视着张明仁的目光如同审判的铡刀,令他无颜抬眸。
两片嘴唇动了动,张明仁把眼皮子撩了撩,没底气的话爬出嘴:“但那都是前世的事情了,跟现在的我有什么关系?”
“这一生的我的确是抱着和她长久在一起的念头的,今时不同往日啊,现在又没有人会拿残花败柳说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