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在舷窗外叫个不停。
莱姆琼斯转过头,他并没从那扇窗外看到任何海鸟的影子,只有望不到边际的大海,和与海相接的白色海滨。
“头别乱动,莱姆。”巫女在他身后放下木梳,又拿起手边一把银色剪刀,慢慢剪掉他发梢分叉的头发,“唔……我刚才讲到哪儿了?”
“讲到海鸟。”
“什么海鸟?我没在讲海鸟。你刚走神儿了,对不对?”
想要不走神儿太难了,莱姆琼斯想。他扫了一眼面前桌子上那些颜色各异,高低林立、数量惊人的瓶瓶罐罐。
「——做头发护理吧!」不久之前,她就这样兴高采烈地紧握着他的手对他说,然后从她带来的棕色皮革斜挎包里倒豆儿一样一个接着一个掏出瓶身精致的护发乳液、护发精油、头发营养液、修护液,形状像松塔一样的木梳,还有一些莱姆连名字都叫不上来。这些东西几乎摆满了面前的桌子。
“我刚才说到头发,你怎么想到要把头发留长的?”
“因为看起来很有型。”莱姆坦率回答。他没回答的是,当他还是个比现在更年轻的小毛孩儿的时候,看到副船长的长头发相当潇洒酷帅,「原来我们海上男儿这样打扮才叫酷哦!」他一番感慨之后也有样学样跟着留起头发。
而他没意识到的是,这几年,雷德弗斯这整艘船,除了本克宾治之外,似乎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点长发男的发展倾向——乃至猛士达也开始扎起小辫——简直像某种隐秘的组织文化。
“确实很漂亮,又长又顺的金色头发,就像——”就像我曾经的老师,她默默地想,简直一模一样,真不可思议。已经过去多久了呢?神殿还在的时候,我也曾这样悄悄打量过老师的头发,那时花园里还盛开着洋甘菊和蔷薇……
她放下木梳和剪刀,从桌上拿起一个白色罐子,拧开盖子。
“这是什么?”
“是发膜,独家配方,特别调制。别乱动,莱姆,把头转过去。”她同时又加了几种类型的护发精油,用木质的长柄搅拌片轻轻搅拌。
“头发很重要,它是人与灵魂的连接,有时候也是施术的原材料。对我们这一行而言,更是巫术实力的象征,必须好好保养……头再稍微低一点,莱姆,哦哦,很好,保持不要动。”
她把调制好的膏状发膜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涂到他的发尾。
有时候,她的指尖会随着动作无意识地抚过他的颈侧,带来温暖和柔软的触感,那种感觉一纵即逝,很快消失,像飞鸟落下绒羽的瞬间。
莱姆琼斯不自觉地咬咬牙。他现在既烦躁又快乐,既开心又不甘心,个中原因他无从谈起,究竟是哪种心情占主导他更说不清楚。
正午已过,雷德弗斯号上并不炎热,这个时间段,船上难得拥有片刻安静,只有舷窗外的海鸟依旧叫个不停。
而在她看来,安宁即是神圣。护理头发的过程平静而又治愈,在这个难得安静的午后,她并不想为别的事情烦忧。
“好啦。”巫女用发夹夹起他的头发作为收尾,“过会儿可以去浴室洗掉,我这里有配套调制的洗发水,护发素……等下,我找找,”她在桌面那一堆瓶罐中挑选起来,“还有特制的修复液和护发精油,唔……你喜欢什么味道的?”
“你用什么味道?”
“我?这瓶——我加了洋甘菊的提取液,挺好闻的。”
“我想和你用一样的。”莱姆不假思索地回答。
“可以,尽管拿去用吧。”她站起身,把木梳和剪刀依次整理回包,语气愉快而又轻松,“如果你觉得好用的话,可以再问我要。我走之前,会把所有配方都给你。”
“走之前?你要走吗?!”莱姆猛地从椅子上转过身,“去哪儿?”
“小心点儿,莱姆,别把发夹甩掉了。我过段时间会离开这里……去我该去的地方。”
“那是哪里?我不要你走!”他火急火燎地站起身,根本顾不得会不会把盘在头上的夹子甩掉。
巫女一语不发,继续整理桌上的瓶罐。似乎有意无视金发海贼激动的语气。
“对我来讲,你已经是——”
“人的旅途总有终点。”她蓦然打断他,“莱姆,我很感谢你愿意关心我,但早晚有一天我会离开……这不是你我凭意愿就能改变的事情。”
舷窗外的海鸟不再鸣叫。阳光滚烫炽热,它拍打着翅膀,飞远了。
“总有那一天的……”
她望向远处的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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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本克宾治将惊异的目光投向莱姆琼斯,后者罕见地没戴他标志性的黑色头巾。
“啊?”金发海贼心不在焉地回过头,“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我在问你,莱姆。我远远地就看到,你把丝绸披在头上是要干嘛?哦,不对,不对——”本克宾治又看了几眼,才搞清楚。
“哪来的丝绸?这是老子头发!”
“天哪,你、你今天在头发上涂什么了?这光泽亮得跟金子一样。”本克宾治不可置信地啧啧嘴,“像金子做的绸缎,绸缎做的金子?反正就是那种感觉,你懂不?。”
“谢了,你今天的光头也很亮。”莱姆琼斯毫不客气地回复。
“我讲真的,莱姆,没跟你开玩笑。难不成你今天让那小姑娘在你头发上施魔法了?——超级柔顺魔法?无敌丝滑魔法?有这玩意儿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没有。她给了我些洗护头发的东西。”
“好家伙,”本克宾治轻快地吹了声口哨,“那她肯定是在那些东西里施魔法了。毫不夸张地说,好兄弟,如今海上出道的偶像明星,见了你的头发估计都得自卑一会儿。你还别说,我突然一下来了唱歌的灵感,说来就来。”
本克宾治清了清嗓子,他甚至没用任何配乐,嘹亮而欢快的歌声就伴着海浪吐露了出来:
『山上有只金色的狼,不爱对人笑,
狐狸请它赴宴,它说别吵我睡觉,
有天猎人举着枪,子弹还没上膛,
它回头冷冷一望,猎人弃枪逃亡,
哦,它为何眯眼伸懒腰?
因为那身皮毛太美,它不屑对谁炫耀!
咚——吧!咚——吧!咚——咚——吧!』
桅杆下方的阴影处随即传来响亮的唿哨声,那些乘凉的水手即可加入了音乐家的唱和,同他一起节奏明快地“咚——吧!”起来。
“看吧,莱姆,”本克宾治在合唱歌声间奏大笑道:“感谢你给的灵感,不过你可得多小心了,我听说,斯托纳当地传说里有种专吃好看头发的妖怪,你小心头发别被妖怪吃了。”
“专吃头发的妖怪?”莱姆嗤笑一声,“你是因为知道有专吃头发的妖怪,才不留头发的吗?宾治。”
“我可不是!我只是把头发换成了灵感!我变秃了,也变强了!就这么简单……不过嘛,如果这世界上有能生发的魔法的话,我倒也不介意试试,我应该把你那小姑娘喊过来问问,可惜她现在不在船上。”
“不在船上?!”莱姆像是突然过电了一样挺直身子,瞬间丧失了开玩笑的心情,“她下船了吗?去哪儿了?什么时候走的?往哪儿走了?”
『总有那一天的……』
莱姆琼斯想起了她的话。
『早晚有一天我会离开……这不是你我凭意愿就能改变的事情。』
“你突然那么激动干嘛?莱姆,现在天又没黑,等到晚上,她不就回来了?”本克宾治对他的担忧表示不解。
“告诉我她去哪儿了!”
“好吧,好吧,冷静点,小伙儿,她就在岛上,听说她想去索迪姆河对岸看看,那个叫艾洛帕索的……哎、等等——”
还没等说完整,莱姆琼斯几乎是二话不说立刻就转身跑下船去,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港口。
“哦天哪。”本克宾治看着他迅速消失的身影笑了笑,“新的灵感!”
这位音乐家再次清了清嗓子,以嘹亮的歌喉高唱道:
『山上有只金色的狼,不爱对人笑,
狐狸请它赴宴,它说别吵我睡觉,
如今它翻山越岭,寻遍每一条河谷,
金毛沾满了露珠,眼里藏不住孤独,
哦,它为何来回对月嚎?
因为心上人不见了,它心急得像火烧!
咚——吧!咚——吧!咚——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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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姆琼斯搭船跨过索迪姆河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傍晚。太阳西沉到海岸线的一侧,浓郁的夕阳被锯齿状的林墙所分割。
终日奔流的索迪姆河同样将这整座小岛切为两块,不同于此岸人口和城镇聚集的热闹景象,河对岸大多为充盈的林木区所覆盖,时值近冬,可以听得到金翅鸟和白头苍雀清脆的啁啾。
莱姆琼斯向河岸边的住家打听了那个叫艾洛帕索的地方的具体位置,又沿着崎岖的林间小路前进了许久,天很快就要黑了,比起最初的焦急,他现在又多了很多担心。
这一路上他不敢跑太快,他不想在路上不小心和她错过,所以时时注意着周遭的环境,直到终于遇见一块杉木做的路牌——艾洛帕索……神殿——夕阳已彻底被高耸的林墙所吞没,天空从暗红色过渡到暗紫色,最初的东方已完全沉淀为深蓝,金发海贼摘了墨镜去念路牌上的字。
他原先以为艾洛帕索会是什么村镇。神殿?她会在这里吗?
路牌后面,两排沉默的老橡树引向一处塌了半边的石阶,石阶尽头,一栋建筑隐匿在覆满苔藓的崖壁下。
尽管夕阳已逝,他仍能在幽蓝的天光中辨认出花岗岩制成的穹顶和边角光滑粗钝的大理石雕像——那座雕像快有三米高,矗立在废弃的神殿中心,莱姆不知道那雕像是什么生物,因为那雕看上去既像猫也像狗,它身形修长,吻部微尖,坐姿猫似的倨傲,耳朵却像狼一样竖直。
以雕像为圆心,白色拱廊向四处蜿蜒,门廊装饰修带上的图案早已被风雨侵蚀开裂,石阶与廊道被虬结的树根所拦遮,厚厚的苔藓和落叶散布其间。
那尊不知道是猫还是狗的雕像依旧精致完好,无论是风雪、沙土还是寒霜都未能洗去它原本的面容与身体。可奇怪的是,那尊雕像唯独没有刻画眼睛。
没有眼睛的雕像不会看人,可莱姆琼斯却一直有种被注视的感觉,这种直觉从他刚踏入神殿时就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