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重建登陆后第三十四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间,羲和正式提出新人类三级分类制度并遭到娲皇公开驳斥的全过程。核心证据来自羲和的三级分类制度草案原件、常先记录的核心会议辩论纪要,以及娲皇就“养猪论”致羲和的第三封内部函件。三份档案交叉印证,表明羲和的三级分类制度以基因纯度为唯一标准,将新人类划分为三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边界。娲皇在辩论中将这一制度明确驳斥为“养猪论”。羲和草案最终未获表决通过,但以指挥官权限将其归档为“暂行管理方案”,实质上绕过了核心会议的否决程序。本文将在结论部分讨论这一制度对后续华胥—新人类关系的结构性影响。
一、引言
上一节论述了新人类内部因配给调整引发的首次立场分化——火主张在规则内争取权益,岩主张以服从换取信任。两种策略都默认华胥规则是唯一有效的框架。本节将研究尺度从被造物内部的争吵转向造物者制定的制度——聚焦羲和在登陆后第三十四个月正式提出的新人类三级分类制度。
这一制度标志着华胥对新人类的定位从“基因实验的产物”转向“需要被管理的群体”。它不是在处理配给分配的技术问题,而是在回答一个根本性的政治问题:新人类在华胥社会中的位置。羲和的答案写在三级分类表的每一行里——位置由基因纯度决定,权利由位置决定,边界由权利决定。
本章使用的原始档案包括:羲和三级分类制度草案原件(编号JMK-046)、常先记录的核心会议辩论纪要(编号JMK-047)、娲皇就“养猪论”致羲和的第三封内部函件(编号JMK-029)。三份档案集中在登陆后第三十四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
二、草案
[羲和三级分类制度草案原件摘录]
编号:JMK-046
起草时间:登陆后第三十四个月
文件密级:核心会议审议
文件名称:《新人类分级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条:新人类按华胥基因纯度划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基因纯度达华胥基准线85%以上。享有与华胥人同等的配给份额、居住区域与公共事务参与权。第二等级——基因纯度在60%至85%之间。可参与生产劳动并享有相应配给,但不具备公共事务投票权,居住区域由华胥营地统一规划。第三等级——基因纯度低于60%。在指定区域内自行管理内部事务,华胥营地提供基础生存保障,但不提供配给份额外的额外资源。跨等级流动需经核心会议审批。
第二条:第二、第三等级新人类的繁殖计划需经华胥医疗部门基因评估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本条例为暂行方案。待天舟建成后由撤离后的华胥管理机构重新评估。
文件末尾附有新人类个体基因纯度评估表,已填入数据的个体共计五十三例。NH-07的基因纯度标注为“待定”,备注栏写有红字标注:“息壤粒子密度超标,暂不归类。”
三、核心会议辩论
[常先记录的核心会议辩论纪要 摘录]
编号:JMK-047
记录时间:登陆后第三十五个月
本次核心会议审议羲和提交的《新人类分级管理制度(草案)》。与会者共计七人。娲皇在羲和逐条宣读完毕后发言。
娲皇:我先确认一个事实。第一等级享有与华胥人同等的权利——包括登天资格?
羲和:包括。
娲皇:目前五十三例新人类中,基因纯度超过85%的有几例?
羲和:零例。
娲皇:第一等级是一个空集。你把门槛设为85%,不是因为任何科学依据,而是因为你精确计算过它们的平均纯度只有72%左右。你用它们无法达到的标准,给了它们一个无法实现的承诺。这不是管理,是画地为牢。
羲和:分级是建立秩序。新人类数量会继续增长,将来可能超过华胥人数量。如果现在不建立明确的边界,未来的冲突会比今天这场会议激烈得多。85%不是锁死——未来基因融合技术若进一步改良,第一等级会有新人类进入。
娲皇:谁来定义“改良”?你。你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还是唯一可能的修改者。你给它们设了一条河,说游过去就能上岸——但你手里握着唯一的船。
羲和:不给它们边界,将来它们和华胥人混居、通婚、争夺资源——谁来负责?
娲皇:你在怕它们和我们变成同一个物种,然后你再也无法区分谁造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