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今夜的杏花村格外香,苟大人第一次当着众人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摄政王的喜好,苟颓揣摩了整整三年。
三年里他鞍前马后端茶倒水,只恨不能把大内总管吴公公的活儿也一并接了。得出的结论呢?
摄政王没有偏爱的菜,没有钟情的衣,更没有青眼相待的人。对自己的态度,实则也模棱两可。表面上他禁军在握,最得圣心,实际上他总觉得景明看他的眼神常常欲言又止,有点像在看傻子,也从未真正信任他。
苟颓思来想去,觉得大概是因为前任指挥使被家里小妾迷了心智,办了一系列让摄政王忍无可忍的烂事。即便摄政王与臣子相交极有分寸,人情淡薄,也实实在在被寒透了心。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摄政王对自己若即若离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苟颓觉得,人吃五谷杂粮,必然有弱点。没有弱点,那就给他创造一个弱点。禁军前正使半辈子兢兢业业刚正不阿,怎就晚节不保落了那么个下场,还不是因为纳了那个卖身葬父的小妾嘛。
苟颓多少喝大了,抬手一挥,说:“摄政王眼看要及冠了,这寿宴自是要大办特办,各位的寿礼可得送到摄政王心坎上。摄政王最近常对我说,如今朝堂安稳,他年纪也不小了。”苟颓顿了顿,端起酒杯意味深长:“我琢磨着,也是该给王爷选个可心的人服侍左右了。”
众人一听,连连点头称是,苟大人果然是摄政王的肱股之臣,体察圣意入微,还深得王爷信任。
此时在寝殿里指导景晖批奏折的景明打了个喷嚏,对着景晖又念叨了一遍:“我年纪不小了,你也长大了。如今朝堂安稳,我好想退休啊。”
众人接着拍苟颓的马屁,有人说:“咱们摄政王可不是一般人,心思属实难琢磨。这些年我们也不是没有给摄政王送过东西,从稀世珍宝送到绝代佳人,谁送谁倒霉啊!还请苟大人指点一二。”
苟颓说:“废话,你们送的金银俗物胭脂俗粉,摄政王如何看得上。王爷前两年还不显,如今气度高大英俊非凡,怕是只有天仙才配得上了。”
席间一人突然喃喃道:“苟兄所言极是啊。只是这天仙我们无处去寻,惊为天人的大祭司,倒是有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