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尘埃落定后,傅长言直接留在嵩县接任了县令,任期满后左迁。
李香君也拿到了脱籍文书,人生将步入新的阶段。
从捕快司拿回自己的籍贯时,他不觉觉得恍然隔世。顺数时间,他做捕快已经十五年了,巡视街道、抓捕盗匪已经成了他的生活习惯。
他笑起来,无奈地摇头,大概是习惯,让人犯贱,明明是这样身份,还能有不舍吗?
“老大。”沈二瘦了许多,眼神却仍旧亮地让人安心,“恭喜你呀,终于解放了、!”
“也要恭喜你,当捕头了。”李香君笑,锤了一下沈二的肩头,“手底下的兄弟,以后要靠你多照顾。”
“哈哈哈,我哪想的到,”沈二有些开心,“我居然也当老大了。”
他胸无大志,不觉得当一个捕快有什么不好的,无辜进一次监牢反而因祸得福,他心里还觉得恨不得多来几次才好。
“秋后我要成亲了,到时候你带兄弟们来吃酒。”李香君说道。
“欸,是谢娘子不是?”沈二边走边回头问,八卦的精神气完全看不出受过苦。
李香君脸有些发红:“是谢小娘子。”
沈二揶揄地看着他:“老大,你真是好福气,谢娘子欸,能干又貌美,真教男人们都要羡慕死了。”
“让他们羡慕好了。”李香君开玩笑道,“我这辈子就是命好,没办法。”
沈二见李香君破天荒的不正经,一时惊奇:“要成亲了果然是不一样哈,还改了性子了。”
“浑说。”李香君反驳,“我去堂前燕帮忙了,中午记得过来吃饭,今天可有新菜。”
“一定来,带着兄弟们一起来!”沈二挥手同他告别。
前几日狄清指导李香君骑射之时,在林子里射杀了一只硕大的野猪,还带了一筐野树莓回来,吃起来七分的酸三分的甜,若做水果食用,实在难以入口。
只能做些饮子用,或者说用来腌制肉块。
野猪肉腥臊味比家猪重的多,口感也更柴些,不适合炖汤或者炒制,做成炙肉会适宜很多。
因此,堂前燕这两天的特殊限定食谱是炙肉配米酒。
这米酒是从同个巷子里的酒坊买来的,味道清甜,孩子亦可以喝,是不醉人的。
狄清今日穿着一身深色胡服,袖口紧紧束起,他指着院子地上死去多时的野猪说道:“古有庖丁解牛,你且把这猪解了,到秋后,便寻摸个死囚尸身。上战场,要知道刀砍在哪里人立马会丧失行动力,也要知道怎么样杀人,体力消耗地最少,这点以后教你。”
“是,师父。”李香君拱手,仔细观察起这头猪的形状和骨骼起伏,他从前杀过一些匪寇,只是胡乱挥刀,凭着一副蛮力罢了,也算有几分神勇。
不过有一点他有经验,若砍侧颈,血实止不住 ,人则必死无疑。
狄清见他上手十分快,心下满意几分,说道:“战场之上,弱肉强食,百兵不如一锋,先锋不如先登,一万个先登,能媲美一个大将,而一百个大将,才能出一个骠骑将军。你如今,已快有先登之能了。真是天赋异禀,教人嫉妒啊。”
李香君抹去手腕上溅到的白色油脂点子,摇头:“师父说的哪里话?莫不是在揶揄我不成?”
整个大虞,那还有比曾经的狄清更少年英才的?李香君没那么脸大,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能让这位大将军嫉妒的地方。
“欸,”狄清笑起来,眼角的皱纹堆在一起,像条小福鱼的尾翼,“我揶揄你作甚?年纪轻轻的,妄自菲薄,不成体统。好了好了,休息吧,都出汗了,别熏到珍娘了。”
“我身上有味道?”李香君凑到肩膀上嗅了嗅,“没闻到啊。”
难道是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
谢玉珍在发愁,她望着浸泡在薄薄一层水里面的辣椒籽纳闷儿了,都浸泡十几天了,怎么还没催出芽来?
狄清一走进来,就见她眉头紧锁地望着角落里的木盘子,走近一看,里面泡着一些圆圆的籽粒,看不出是何物来。
“在愁什么呢?”他开口问道,“叔叔帮你。”
这恐怕狄叔叔可帮不上忙哦,谢玉珍心想,但还是开口说道:“这是个好东西,味道和茱萸、生姜、芥菜有相似之处,但比他们更刺激,冬天吃了之后能发汗,人也暖和,是和位姓秦的海商交易,他送与我的,据说是福州附近岛上面长的,大虞没有,之前拿它做菜,八成的人都喜欢,我想把它种出来,可试过很多办法,不行。”
说着说着,她丧气地闭上眼睛,不想面对这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