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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关于狗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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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狗是一种活在当下的动物。

就这一点而言,莱姆琼斯觉得海贼和野狗之间其实并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当他经由这副新的身体体会世界时,他基本上没花太长时间适应。奔跑、跳跃和攻击,对他而言只不过是换了副新衣裳的老朋友。

但另一些体验就不一样了。

“原来小狗的耳朵是两片式的……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夹层。”巫女轻轻地用手指摩挲一下金毛犬耷垂下来的耳朵,仔细观察着,“嗯……可爱。”

她又捏了捏莱姆汪的嘴筒子:“嘴筒子这个部分摸起来比想象中的要软……可爱。”

“哦,还有眼睛。”她捧起金毛犬的脑袋捋了捋,盯着那双黑亮亮的眼睛,“小狗还有纯天然全包黑眼线,眉毛也会动来动去的……可爱。”

“对不住了,莱姆,就一下。”她很小声地说,随后快速地亲了一下莱姆汪的小狗脑袋和小狗脸。在此之前,她还没尝试亲过小狗。

金毛犬愣了一下,飞快地眨眨眼睛,而后忽然开始像只刚被捞上岸的大鲤鱼一样在她身边拼命乱蹦。

再多亲我!再多亲我!莱姆汪跳起来几乎整只狗都扑到她身上。

金毛犬的体型太大了,爪子又有力气,重量压过来让人站不稳,她被扑得不得不坐在甲板上。

“好啦,好啦,听话,别那么兴奋。”

再多亲我!再多亲我!莱姆琼斯感到此时此刻就像有人在他心里放了把火,灼热的温度烤得他喉咙发干,心急火燎,却又带给他无与伦比的亢奋和鼓舞。再多亲我!再多摸我!把目光放在我身上,再多跟我说说话!

他搞不清楚究竟是因为狗的身体本就容易兴奋,还是因为在她身边总能让自己感到愉快,总而言之,他恣意地挥霍着躯体的活力,并毫不避讳地紧随她的脚步,贴近她的身体,使自己充分感受那份狂喜和畅然。

所以,当他看到她的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时,莱姆琼斯不可避免地感到失落和焦躁。

所以,当他看到本乡自来熟地把胳膊搭在她肩膀上时,他难以抑制这副新躯体的本能——作为一条活在当下的野狗——不可避免地呲牙发出警告般沉闷的低吼。

“小心,本乡大哥。”黑发的实习生发觉了金毛狗的不对劲,“这条狗要咬人了,它一直对你皱着鼻子呲牙。”

“还会咬人?了不得啊。”本乡笑着调侃,觉得有点意思。

“这狗速度可快了,动起来跟闪电一样。”实习生补充道,“不过一般情况下,不主动摸狗,狗应该不咬人才对。”

“那看起来现在不算是「一般情况」。”本乡双手叉起腰,俯身打量这条狗。

莱姆如愿看到船医把手从巫女肩上放开,旋即恢复了正常的表情。

“啧,难道没人觉得这狗长得有点像莱——”

“来——来来来,医生,”巫女闻言赶忙打断了本乡要说的话,“你靠后点站,小狗脾气上来的时候搞不好会跳起来咬人鼻子。”

“它叫什么名字?”

“莱、咳……「来自大海的金毛巡回犬」。”

“哦……”本乡后退了点距离,若有所思地沉默了片刻,转头看看身旁的巫女,又低头看看面前的狗,嘴角露出了个不怀好意的笑。

而后,船医即刻抬手毫不犹豫地搂住了她的肩膀,并在她出声诘问他之前悄悄地对她耳语了几句。

金毛犬面露不爽,开始呲牙。

本乡饶有兴趣地看着这条狗,直到他放了手,狗的表情才恢复正常。

船医手搭上。

狗狠狠呲牙。

船医手放开。

狗恢复表情。

船医手又搭上,

狗又狠狠呲牙。

“这狗就像有开关一样。看来这就是「非一般情况」。”本乡又搂过她的肩膀,笑着对她说,“很明显了,这条狗不仅不喜欢除了你之外的人碰它,它还不喜欢除了它之外的任何人碰你。”

“既然很明显,就别逗狗了。它很快就会咬人了,医生,我保证。”巫女无奈地把本乡的手从自己肩膀上推下去。

本乡向前几步,在金毛狗面前蹲下身:“好吧,莱……哦,我现在该叫你「来自大海的金毛巡回犬」才对,”正如狗不爽的表情始终没消失一样,本乡脸上的笑容也始终没离开,他压低声音说道,“听着,如果要做女人的好狗,对女人独占欲这么强可不行……”

要你教我!莱姆琼斯心想,找婆娘各凭本事,做狗算什么,我还要咬死其他狗!

金毛犬以迅捷绝伦的速度出嘴。

“哎哎、真咬啊——”本乡堪堪躲了过去,还好他早有心理准备,他能明显感到这条狗动作时带起的一阵风,“兄弟,我只是给你提个建议而已。”

金毛犬加快速度连续出嘴!

本乡不说话了,他现在只顾得上认真闪躲,他知道莱姆的攻速在几个大干部里算数一数二的,搞不好哪次他就得挨狗咬。

甲板上一片哗然,大家看热闹不嫌事大聚在一起,意兴盎然地围观狗追咬船医的稀有场景,同时还不忘喜闻乐见地对当事人以及当事狗进行一番点评。

“狗在哪?狗在哪?”此时,还没看见热闹但同样不嫌事大的红发船长也跑了出来。

“在那儿呢,头儿,我们还在下注他俩到底谁速度更快。”看热闹不嫌事大者纷纷指出。

“喔喔!我也加入!”

于是,在这样一个平淡而又迷人的夜晚,在港口温暖而又光亮的灯火中,在雷德弗斯宽阔而又吵闹的甲板上,发生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船长追着狗跑,狗追着船医跑的奇异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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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呢?”贝克曼按了按太阳穴,他刚收拾完甲板的烂摊子。

“你说狗?”耶稣布笑笑,“狗被那姑娘忽悠得一愣一愣的,然后让她领回去了。”

耶稣布讲到这里时又觉得十分好笑,他从不是一个擅长忍笑的人,于是全无顾忌地大笑了出来。他直到现在还记得方才看到的场景,他还记得那条高大健壮、皮毛光亮的蠢狗,也还记得对戏弄大狗这件事乐此不疲的那个小女巫:

“谁是我们最勇敢最帅气的小狗啊?是谁啊~?是谁啊~?”她乐呵呵地拍起手,每问一次,语调就跟着上扬一点。

是我是我是我是我!

——没错,在耶稣布眼里,那条蠢狗的眼里简直写满了“是我”两个字。

金毛犬骄傲地抬头挺胸,露出犬科动物独有的凌厉的头颈曲线和神气姿态,狗鼻子简直要翘到天上去,如果无视它身后那条甩得跟海列车发动机一样快到虚影的尾巴的话,不得不说,这形象还有几分威严。

就在那姑娘忙着一边用“咕噜咕噜咕噜”的滑稽声音逗狗,一边挠着小狗下巴的时候,耶稣布乘兴而来,他也有几分跃跃欲试的娱乐心情。

“哦,没事,它不会咬我的,姑娘,我没什么事,只是也想来逗逗这小家伙儿——嘿,你这小狗,刚才玩儿得挺开心?跟我也玩会儿?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金毛犬霎时变脸,速度之快简直令他咂舌。

“哎——”耶稣布继续对贝克曼回忆道,“看来我也老了,贝克,难道咱们这个年纪已经是人烦狗厌的岁数了嘛?”

“我要纠正一下,不是「咱们」。”贝克曼坦言,“在人烦狗厌这一点上,恐怕我没什么发言权,不如你去问问对此有经验的人吧。”

“去问头儿?得了吧,他刚不久还胡言乱语说要让狗也上船。”

“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贝克曼笑了笑,“毕竟——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掉进两条河里。”

“那倒是。”狙击手露出了同样心照不宣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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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我屋子里玩跑酷!莱姆,哎——水杯——”

她及时出手拯救了即将殒命于乱扫的狗尾巴之下的水杯,抹平了被狗爪子搓皱的地毯,又赶紧趁莱姆闪击桌面之前把桌上的零碎物件都扫进抽屉。

她以前只知道狗在兴奋或者高兴的时候会忍不住疯跑,但她从来不知道能疯成这样。小狗爪不停哒哒哒地敲着地板,只猛冲个三两步便从房间这头跨到房间那头,在墙壁和床不宽的过道之间反复横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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