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叮——”
程俨伸出手一把按停了闹铃,皱着眉,顺手用手背遮住了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猛然间睁开了眼。
今天有陈承让的聚会,他的朋友要来了。
他连忙掀开被子,客厅隐隐传来欢笑声,他动作一顿。
起晚了。
视线落到闹钟上,下午三点半。
元旦已经过去一周了,陈承让昨天说过,今天他的朋友会来。
程俨穿好衣服,走到房门前握住门把手,又听到客厅陌生的谈话声,硬生生止住了拧门把手的动作,他不爱社交。
不想出去。
但是又很不礼貌。
程俨再度握住门把手,犹豫一番,纠结一番,又松开了手。
这时,手机嗡的一声,他点开一看,是陈承让的信息。
“程俨,救命…“
他刚看到前四个字,拉开房门就走了出去,房门打开的声音吸引了客厅里的一群人。
六七个男女纷纷回头。
程俨猛地停住,脸部肌肉僵硬,他机械地开口:“Hey…”
众人看着他。
他视线转了一圈,再度开口:“where is…”
“程俨,这酱…站这儿干什么?”陈承让冲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个土豆,跟他一块儿的还有一男一女,金发碧眼,手里还拿着刀,几个人看起来跟土豆战斗了很久。
“程俨,救命,这酱怎么弄?”
程俨嘴角微抽,正当他思考怎么摆脱这个尴尬的境地时,陈承让走上前来揽住他的肩膀,笑眯眯地跟众人介绍起来。
没一点儿尴尬的样子,一行人友好的跟程俨打招呼,似乎都忘了刚刚的场面。
程俨认识其中的一两个,点了点头。
陈承让介绍完,把手里的土豆扔给了东边沙发上一个红发青年,他身形微胖,留着厚厚的胡子,青年接到土豆一个耸肩:
“什么意思,Elvis?”
陈承让笑:“彼特,听说你很擅长做土豆泥?“
彼特瞪大眼睛:“嘿,兄弟,我家只是有一个农场而已,那是我祖父留下的。“
陈承让点点头:“那就去帮帮艾莉儿和威廉吧。你知道,我不是很擅长那个。”
其他人笑着附和。
彼特耸了耸肩,拿着土豆起身了。
陈承让又笑着看向众人:“谁愿意去买瓶酒?”
“Elvis,我来的时候带了。”一个金发青年说,说着他指指餐桌上的棕色纸袋。
“好吧,那么约翰,你和迪尔玛特去处理一下那些莴苣吧。”
“OK.”约翰逊投降地举起双手。
以此类推,剩下在客厅闲聊的依次被陈承让支配去干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不一会儿,就都忙碌了起来。
这时,陈承让揽着程俨的肩膀走到门口,拿起外套,悄悄凑到他耳边:“去买两斤大米。”
程俨习惯性地颔首:“嗯…嗯?”
“买大米干什么?蒸个米饭?”
“做个粥,去。”
程俨点了下头,穿上外套出去了。
厨房里装不下那么多人,陈承让送完程俨没往里挤,而是坐到餐桌上和查尔斯剥起了大蒜。“
“Elvis,今天做什么菜。”
“蒜蓉茄子,听过吗?”
“what?”查尔斯迷惑,用他仅有的中文知识困难地思考起来。
“哦,还有,红烧狮子头。”
“…”
陈承让笑,随后给他聊起中国菜名。
查尔斯表示理解,自从结交了陈承让,他对中国文化的兴趣直线上升,随后他问:“你的室友也会做这些吗?我们下次可以约他一起吃饭吗?”
“不,查尔斯。”陈承让笑眯眯的,“他不擅长做饭,如果你想吃,我建议你亲自来中国,你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顺便,支持一下我家乡的经济。”
说话间,厨房里的人有些都干完了自己的事情,陈承让身为主厨,拿着剥好的蒜进了厨房。
半个小时后,程俨拎着两斤米进了家门,见到陈承让忙的团团转,自觉地熬上了粥,然后从橱柜里拿出餐具开始擦洗。
这顿饭不止有中餐,艾莉儿和里根还做了牛排和沙拉,简直是中西大杂烩。
一行人落座已是一个多小时之后,有挑战用筷子夹菜的,也有用叉子叉狮子头的,见程俨拿了高脚杯过来,彼特兴奋地吹口哨。
整个客厅吵吵闹闹,欢声笑语。
“狮子头太麻烦了,今天做的不多,你尝尝。”陈承让利索地用筷子给程俨夹了个狮子头。
爱德华眼红,笨拙地指挥着筷子去夹。
“爱德华似乎没有用筷子的天赋,他已经尝试过很多次了,每次都失败,但他每次都不放弃。”陈承让小声用中文跟程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