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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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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送结束的时候,温梵森以为又会踩到什么阴间地方的水磨石地面或者棺材板——但这次脚底下是实的,是那种被太阳晒了一整天、还带着余温的青石板。

她低头看了一眼,石板缝隙里长着青苔,青苔是干的,踩上去沙沙响,像踩碎了一层薄薄的饼干。她抬起头,面前是一条宽阔的街道,两边是鳞次栉比的木质建筑,飞檐翘角,红漆斑驳,招牌上写着“茶”“酒”“布”“药”之类的字,字体是繁体,笔画繁复得像迷宫。街上人不少,男女老少都有,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有长衫马褂,有襦裙披帛,有短褐布衣,也有绸缎绫罗。

他们走路的速度不快不慢,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脸上的表情不慌不忙,像是一幅活的《清明上河图》,每一个细节都精准得不像真的,但又真实得让你挑不出毛病。

宋祀烬落在她左边半步的位置,落地的时候膝盖弯了一下,但没有蹲下去,只是身体微微前倾,像是被什么东西推了一下,然后又站直了。

她今天没戴眼镜——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故意的,那双平时被镜片挡着的眼睛露出来,比想象中大,比想象中亮,眼尾微微上挑,带着一点天生的、不是刻意为之的锋利。她环顾四周,目光从左扫到右,又从右扫到左,最后停在街角一家卖糖葫芦的小摊上,看了两秒,然后收回视线。

“古代。”她说,声音不大,但语气很笃定,像在说一个不需要论证的结论,“从建筑形制、服饰风格、货币流通方式来看,大概是唐宋之间的某个时期。但也不一定,因为副本里的‘古代’往往是拼贴画,取各个朝代最有辨识度的元素混在一起,造出一个‘看起来像古代’但经不起细究的空间。所以不必纠结具体年份,只需要知道——这里没有电,没有网,没有现代化设备。手机没信号,打火机可能还能用,但别让人看见,看见了你就是妖孽。”

温景酌最后一个落地,他今天穿的是那件深灰色西装三件套,马甲的扣子系得一丝不苟,领带是银灰色的,打着温莎结,结头正正方方的像一块刚切好的豆腐。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怀表——不是之前那个打火机,是真正的怀表,金色的,表盖上刻着一只展翅的鹰,打开表盖,表盘是白色的,罗马数字,蓝钢指针,指向下午三点十七分。

他把怀表合上,塞回马甲口袋,拍了拍口袋确认放稳了,然后抬起头看着那条熙熙攘攘的街道,嘴角慢慢弯起来,弯到一个介于“看好戏”和“搞事情”之间的角度。

“古代好啊。古代没有监控,没有DNA鉴定,没有天网人脸识别。杀个人往乱葬岗一扔,连立案都立不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旁边一个路过的老伯听见了,老伯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一种“这人脑子有病吧”的困惑,然后又转过头继续走了,步子比之前快了一点。

江琐予站在三人中间偏后的位置,今天她穿了一件浅灰色的风衣——不是温梵森那种挺括的、像盔甲一样的风衣,是软的,棉麻质地,领口敞着,露出里面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T恤上印着一只卡通猫,猫的眼睛是两个圆圆的点,嘴巴是倒着写的“ω”,和之前在晚自习教室里那个拿剪刀的女生穿的那件一模一样。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故意的,没人问,她也没说。她手里没拿相机——那个老式胶片相机在晚自习副本里摔坏了,取景框碎了,快门按不下去,镜头盖也合不上了,像个合不拢嘴的老人,张着嘴,露出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的口腔。她现在用的是手机iPhone 17 Pro,银色的,屏幕上有好几道细小的划痕,但还能用,至少拍照功能是好的。

她举起手机,镜头对准街道,按了一下快门——“咔嚓”,声音不大,但在古代的街道上,那一声咔嚓像一颗石子扔进了平静的湖面,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好几个路人同时转过头来看她,眼神里有好奇,有警惕,有困惑,还有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女人直接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把孩子搂得更紧了,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不好意思。”江琐予把手机放下,对那个年轻女人笑了笑,笑容很乖,很甜,像一个人畜无害的、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这是……暗器。我检查一下暗器有没有装好。”

年轻女人的脸色从白变红又从红变白,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抱着孩子快步走了,走出一段距离后还回头看了一眼,那眼神里的东西已经从“困惑”变成了“这人有病”。

温景酌忍不住笑出了声,笑完又觉得不合适,咳嗽了两声掩饰,但咳嗽的声音比笑声还大,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在假装自己没被踩。

宋祀烬没笑,但她嘴角那个微小的、几乎不存在的弧度出卖了她。她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不是之前那个硬皮的本子了,是一个新的,封皮是深蓝色的,布面,手感很好,纸张是淡黄色的,带着淡淡的草木香气,像是手工制的宣纸。她把笔记本翻开,钢笔握在手里,笔尖悬在纸面上方,没有写,只是悬着,像一只停在半空中的蜻蜓,翅膀还在扇,但不确定要落在哪片叶子上。

“先找落脚点。”她说,“不管这是什么副本,第一件事永远是找个能关门的地方。街上的信息太多,太杂,真假难辨,需要在一个安静的环境里慢慢消化。”

温梵森已经往前走了,风衣的下摆在她身后轻轻摆动,摆动的幅度不大,像一面被微风吹动的旗,风不大,旗也不急。她走路的姿势和平时不太一样——平时她走路是那种“我赶时间你别挡道”的快,步子大,节奏稳,像一台精密的机器在按程序运行。今天她走得很慢,像在逛街,像在等人,像在享受阳光——虽然这个副本里的阳光是假的,但假的阳光也是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和真的没什么区别。

她在一家客栈门口停下来。客栈叫“悦来客栈”——这条街上只有这一家客栈,别的都是茶馆、酒楼、布庄、药铺,就这一家能住人的。门面不大,门口挂着两盏红灯笼,灯笼纸上写着“悦来”两个字,字是金色的,金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刚写上去的还没干透。门是敞着的,能看见里面的柜台、楼梯、几张方桌和条凳,柜台后面站着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穿着深蓝色的长衫,戴着瓜皮帽,手里拨着算盘,珠子噼里啪啦地响,像在下雨。

温梵森跨过门槛走进去,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和踩在水磨石上不一样——水磨石是脆的,嗒嗒嗒;木板是闷的,咚咚咚,像有人在敲鼓,鼓声不大,但震得人胸口发闷。

胖掌柜抬起头,看到温梵森的时候愣了一下,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虽然她确实长得好看——是因为她的衣服。在这个满街都是长衫襦裙的地方,她那一身黑绸衬衫加深灰风衣的打扮,像一只黑天鹅闯进了鸡窝,不是鸡窝容不下她,是她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里。但胖掌柜的职业素养很好,愣了一瞬之后就恢复了营业式微笑,笑容亲切而不失分寸,像一张被复制粘贴过无数次的脸。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温梵森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小块银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放的,可能是传送的时候系统塞进去的,也可能是Joker那个不着调的家伙提前给她准备好的。她把银子放在柜台上,银子落在木桌面上发出沉闷的“咚”的一声,像一块小石头掉进了棉花堆里。

胖掌柜拿起银子看了看,咬了一口,银子上留下两排浅浅的牙印。他满意地点点头,把银子收进抽屉里,从墙上取下一串钥匙,铜的,大大小小十几把,叮叮当当地响,像风铃,但不是那种好听的风铃,是那种“我要开门了你要不要进来”的风铃。

“天字号三间,挨着的,在二楼最里头,安静,没人打扰。”他把钥匙递给温梵森,三把,用一根红绳串着,红绳已经褪色了,发白发黄,像洗了太多次的红领巾,“晚饭是酉时,楼下大堂。过了酉时没吃的了,只能自己去街上买。”

温梵森接过钥匙,转身上楼。楼梯是木头的,每一级都窄得只能放下一只脚,她侧着身上,右手扶着栏杆,栏杆是木头的,被无数只手摸得光滑发亮,像涂了一层油。高跟鞋踩在楼梯板上发出的声音从咚咚咚变成了嘎吱嘎吱,像有什么东西在木板下面呻吟,不是痛苦的呻吟,是那种被踩了一百年的老木头特有的、带着一丝不耐烦的抱怨。

其他人跟在她后面上楼,脚步声混在一起,嘎吱嘎吱,咚咚咚,噗噗噗,像一个三流乐团在调音,每个乐器都在发出自己的声音,谁也不听谁的,但合在一起居然有一种奇怪的和谐。

天字号三间房在走廊尽头,走廊很窄,只够一个人通过,两边是房门,门上贴着编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天字号是甲、乙、丙。温梵森挑了甲字号,在走廊最深处,左边是墙,右边是乙字号,乙字号右边是丙字号。

她推开门,屋里不大,一张拔步床,一张圆桌,两把椅子,一个衣柜,一个脸盆架,脸盆是铜的,盆底刻着一条鱼,鱼的眼睛是两颗小小的红宝石,在从窗户透进来的阳光下闪着光,像活的。窗户是木制的,雕花窗棂,糊着白色的窗纸,窗纸上映着外面梧桐树的影子,影子在风里轻轻晃动,像在水里游泳的鱼。

她走到窗边,推开窗户。

楼下是一条窄巷子,巷子对面是一堵高高的围墙,围墙里面种着几棵梧桐树,树叶已经黄了,有几片正在往下落,落得很慢,像在犹豫要不要落,落下去之后会不会后悔。围墙的尽头是一扇朱红色的大门,门上钉着铜钉,铜钉排成两排,整整齐齐的,像等待检阅的士兵。门楣上挂着一块匾,匾上写着两个字——

“祭府。”

字是金色的,金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和悦来客栈招牌上的金粉是一种质感,像是同一个人写的,同一个人贴的。温梵森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几秒,然后关上窗户,转身走到床边坐下。床是硬板床,铺着棉褥子,褥子不厚,坐上去能感觉到底下的木板,硬邦邦的,像在坐法庭的被告席——她没坐过被告席,但她想象过,应该就是这种感觉,硬,冷,不舒服,但你得坐着,因为你没别的地方可去。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个小丑玩偶。

玩偶还是那副样子,五十厘米,红色小西装,画着小丑妆容,嘴角往上翘着,眼睛是两个黑洞洞的窟窿。但和之前不一样的是,它不发热了。以前靠近Joker的时候它会发热,温热的,像被人的体温捂热的,现在它凉了,凉得像一块石头,像一块铁,像一个从来就没有活过的东西。

她把玩偶翻过来,底部有一个标签,标签上写着——“Made in China. 100% Polyester. Wash separately.”

Made in China.

中国制造。

她看着那行字看了几秒,然后笑了。不是之前那种极淡极淡的、若隐若现的、让人分不清是笑还是没笑的微表情,是真正的、完整的、从心底翻上来的笑,眼睛弯着,嘴角翘着,肩膀微微抖着,像听到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了。

“中国制造。”她重复了一遍,声音很轻,像在自言自语,“Joker,你是中国制造的。”

玩偶没回答她,因为玩偶只是玩偶,Joker不在里面。

她把玩偶放在枕头旁边,站起来,走到门口,拉开门。走廊里没有人,只有从楼下大堂传来的嘈杂声——有人在划拳,有人在笑,有人在骂,有人在哭,所有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一锅煮开的粥,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每冒一个泡就是一个人的情绪从喉咙里翻出来,翻出来就碎了,碎了就没了。

她走到乙字号门前,敲了三下。

门很快开了,宋祀烬站在门后,手里拿着那本深蓝色封面的笔记本,钢笔夹在指间,像夹着一根烟——她不抽烟,但拿笔的姿势和拿烟一样,食指和中指夹着笔杆,拇指按在笔帽上,笔尖朝上,像一根还没点燃的烟。

“进来。”宋祀烬侧身让开。

温梵森走进去,宋祀烬的房间里和她的一样,床,桌子,椅子,衣柜,脸盆架。但桌上的东西不一样——她的桌上什么都没有,宋祀烬的桌上摊着好几张纸,纸上是手绘的地图,不是专业的那种,是用钢笔画的,线条歪歪扭扭的,但关键的街道、建筑、路口都标得很清楚,甚至还用红笔标出了几个“可疑地点”——祭府、县衙、城隍庙、棺材铺、药铺后院的义庄。

“你什么时候画的?”温梵森拿起一张纸,纸上的墨迹还没干透,手指蹭了一下,墨迹晕开一小片。

“刚才。”宋祀烬从她手里把纸抽回去,放在桌上晾着,“我下楼买了碗馄饨,边吃边转了一圈。这条街叫东大街,从东门到西门,全长大概两里。悦来客栈在东大街中段,往东三百步是祭府,往西五百步是县衙。祭府门关着,门口站着两个家丁,穿的是绸缎,腰里别着刀,不是摆设的那种刀,是开过刃的、能杀人的那种。”

“进去过吗?”

“没有。”宋祀烬摇头,“但我在对面的茶楼上坐了半个时辰,数了一下进出祭府的人。半个时辰里,进去了七个人,出来了四个,留在里面的三个——两个是穿官服的,一个是穿道袍的。穿官服的一个是七品县令的补子,一个是九品巡检的补子。穿道袍的看不出品级,但腰里挂着一块令牌,令牌上刻着一个‘祭’字。”

温梵森靠在桌沿上,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左手捏着那支骨头笔——不是之前的判官笔了,是一截指骨,人的指骨,白得像瓷,光滑得像玉,握在手心里凉凉的,像握着一块冰,但握久了就暖了。她用拇指轻轻摩挲着骨面,骨面上什么都没有,没有刻字,没有花纹,干净得像一块还没被雕琢过的璞玉。

“祭府。”她重复了这个词,声音很轻,像在品尝一种没喝过的茶,先含在嘴里,用舌尖去试探它的味道,苦的,涩的,还是甜的,“祭这个姓不多见。至少在现代社会不多见。但在古代,尤其在这个副本里,祭府就是Joker的老巢。”

宋祀烬推了推眼镜——她今天戴的是隐形眼镜,推眼镜的动作是习惯,手指推到鼻梁上才发现什么都没有,手指在鼻梁上停了一下,然后收回去,插进口袋里。

“你怎么确定?”

“因为不热了。”温梵森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丑玩偶,放在桌上,玩偶躺在摊开的地图旁边,红色的西装在白色的纸面上格外刺眼,像一滴血滴在了雪地上,“以前靠近Joker它会发热,现在不热了,不是因为Joker不在了,是因为Joker不在玩偶里了。他出来了,就在这个副本里,以一个‘人’的身份。而这个人,大概率姓祭。”

宋祀烬看着那个玩偶,看了几秒,然后拿起钢笔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Joker真身:祭府主人”。写完之后她看着那行字,又加了一个问号,然后又加了一个叹号,问号和叹号并排站在一起,像一个在问“你确定吗?”的人同时也在说“我相信你”。

门外传来敲门声,不是温梵森那种有节奏的三下,是乱敲的,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像有人在用拳头砸门,又像有人在用手掌拍门,又像有人在用脑袋撞门。

宋祀烬走过去开门,温景酌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碗馄饨,馄饨汤还在冒热气,热雾模糊了他的脸,只露出两只眼睛,眼睛是亮的,像两颗刚擦过的玻璃珠,里面映着走廊里的烛光,一闪一闪的。

“楼下那馄饨不错,给你们带了两碗。”他把一碗递给宋祀烬,一碗递给温梵森,碗是瓷的,白的,碗底印着一朵蓝色的花,花是莲花,花瓣画得很随意,像画画的人赶时间,几笔就勾完了,但仔细看还挺好看的,有一种“我没认真画但认真画了也就这样了”的自在。

温梵森接过碗,馄饨汤的热气扑在脸上,湿漉漉的,暖洋洋的,像有人在用温热的毛巾擦她的脸。她用勺子舀了一个馄饨,馄饨皮薄得透明,能看见里面粉红色的肉馅,肉馅里掺着虾仁和荠菜,荠菜的香味混着虾仁的鲜味一起涌进鼻腔,像春天的田野和秋天的海同时撞进了鼻子里。

她咬了一口,嚼了两下,咽下去。

“好吃。”她说。

温景酌靠在门框上,手里也端着一碗馄饨,他用勺子舀了一个馄饨举到眼前看了看,像在看一件艺术品,看了两秒然后整个塞进嘴里,嚼得腮帮子鼓鼓的,像一只在偷吃坚果的仓鼠。

“我刚才在楼下听到一个消息。”他咽下馄饨,用袖子擦了擦嘴角,袖口上留下一道油渍,他看了一眼油渍,不在意地笑了笑,“明天是祭府老太爷的七十大寿,全城都在张罗贺礼。祭府的老太爷,就是Joker他爹——如果Joker真姓祭的话。”

宋祀烬放下馄饨碗,拿起钢笔在笔记本上又写了一行字——“明天,祭府,七十大寿。”写完之后她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桌上,用馄饨碗压住,碗底的热气把笔记本的封面蒸得有点湿,封面上那朵蓝色的莲花在雾气里像活了一样,花瓣在轻轻地动,像在呼吸。

“所以Joker让我们来这个副本,不是让我们来杀他,也不是让我们来找他。是让我们来给他爹祝寿。”宋祀烬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但嘴角那个微小的弧度出卖了她,她在笑,不是开心的笑,是被气笑的那种笑,像你花了好几个小时准备了一场考试,结果考试卷上只写了一道题,题目是“你吃了吗”。

“祝寿。”温景酌重复了这两个字,咬得很重,像在嚼一块咬不烂的肉,“行。那咱们送什么贺礼?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送他儿子。”温梵森把馄饨碗放在桌上,站起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外面的天已经暗了,不是全黑的那种暗,是黄昏和夜晚之间的那种暗,蓝色的,紫色的,橙色的,像一块被人揉皱了的绸缎,皱巴巴的,但颜色还在,颜色很重,重得像要从天上滴下来。

祭府那扇朱红色的大门在暮色里显得格外扎眼,像一道还没愈合的伤口,门上的铜钉是缝伤口的线,线缝得很密,但伤口还在渗血——门楣上那两盏灯笼亮了,红纸糊的,烛火一跳一跳的,像两颗在跳动的心脏。

“明天,进祭府。”温梵森关上窗户,转过身,背靠着窗台,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左手捏着那截指骨,指骨在她掌心里慢慢变暖,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醒了,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正准备睁开眼睛,“Joker想让我们找到他,我们就去找他。找到了,揍一顿,然后问他——玩偶丑不丑,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温景酌笑出了声,笑声很大,在走廊里回荡了好几圈才散开,像石子投进深潭,波纹一圈一圈地荡到远处,久久不散。

第二天一早,四个人换上了宋祀烬昨晚从街上买回来的衣服。不是租的,是买的,用银子买的——宋祀烬昨晚又下楼转了一圈,这次不是去喝茶,是去买衣服,她去了东大街尾的一家成衣铺,铺子不大,但东西齐全,从里到外从上到下什么都有。她花了二两银子买了四套衣服——不是因为她砍价厉害,是因为老板看她是个姑娘家,又一个人大半夜的来买衣服,以为她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小妾,动了恻隐之心,给她打了个对折。

温梵森穿的是月白色的交领长衫,外面罩了一件浅青色的半臂,腰上系着一条同色的绦带,绦带上挂着一块玉佩,玉佩是温景酌从自己脖子上摘下来给她挂上的——他说这块玉佩跟了他好几年,保平安的,虽然从来没保过,但戴着总比不戴强。

她没拒绝,也没说谢谢,只是低头看了一眼那块玉佩,玉佩是白玉的,雕着一只蝉,蝉的眼睛是两颗小小的红点,不知道是玉里自带的颜色还是后来点上去的。

她站在铜镜前看了看自己。月白色长衫衬得她皮肤更白了,白得不像活人,像玉,像瓷,像那些摆在博物馆玻璃柜里的、被灯光照着却依然冰冷的、美得不像话的、但你不敢伸手去摸的东西。

温梵森伸手摸了摸铜镜里自己的脸,铜镜是凉的,手指碰到镜面的瞬间,镜面上起了一层薄薄的雾,雾散后,镜中的自己多了一个——不是旁边站了个人,是镜子里有两个她,一个在笑,一个没笑。她眨了一下眼,两个变成一个,笑的那个不见了,没笑的还在。

她放下手,转身离开铜镜。

宋祀烬穿的是鹅黄色的襦裙,上襦是窄袖的,领口绣着一圈小小的梅花,梅花是用银线绣的,在烛光下闪着细碎的光。下裙是六幅的,裙摆很大,走路的时候像一朵花在开,一步一开,一步一合。她没穿绣花鞋,穿的是自己的平底鞋,帆布的,白色,鞋面上有几个洗不掉的污渍,像是墨水,又像是酱油。

她站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然后伸手把头发解开,重新梳了一个简单的发髻,用一根银簪固定住,簪头是一朵小小的梅花,和上襦领口的梅花是一样的——那根银簪是成衣铺老板送的,他说这根簪子是他女儿生前最喜欢的,女儿嫁人后就没回来过,簪子一直放在铺子里,积了灰,落了尘,再也没人戴过。

宋祀烬戴上它的时候,老板的眼眶红了,但他没哭,只是转过身去,假装在整理货架上的布料。

温景酌穿的是鸦青色的圆领袍,袍子是棉麻的,料子不厚不薄,适合秋天的温度。腰上系着一条黑色的革带,带子上挂着几个小玩意儿——一块玉,一个荷包,一把折叠刀。折叠刀是现代的东西,用布包着塞在荷包里,不仔细看发现不了。他的头发不够长,扎不了发髻,就用一根黑色的发带把刘海拢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和那双带着笑意的、像猫一样的、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眼睛。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块怀表,打开表盖看了一眼,又合上,塞回荷包里。

江琐予穿的是藕荷色的交领短袄配月白色的马面裙,短袄的袖口和领口都镶着一圈白色的兔毛,毛茸茸的,衬得她那张本来就小的脸更小了,像一颗被棉花包着的、刚从树上摘下来的、还没熟透的桃子。她的头发扎了两个小揪揪,用藕荷色的发带系住,发带在头顶打了个蝴蝶结,蝴蝶结的翅膀翘得高高的,像两只随时会飞走的蝴蝶。她站在镜子前转了一圈,裙摆飘起来,像一朵花在开,又像一朵花在谢。

“好看。”她说,声音里带着一种很少见的、天真的、像小孩子收到新衣服时的那种欢喜,“我小时候就想过穿这种衣服。在电视里看到的,古装剧,那些小姐太太们穿着漂亮的裙子,在花园里走来走去,赏花,喝茶,聊天。我当时就想,要是有一天我也能穿这样的衣服就好了。”

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温景酌看了她一眼,宋祀烬也看了她一眼,温梵森没有看她,但握着指骨的手停了一下。不是因为她说的话有什么问题,是因为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没有“可惜这是副本”的意思,也没有“可惜这是假的”的意思。她把这件衣服当真了,把这个副本当真了,把这一刻当真了。在这个随时会死、随时会消失、随时会发现“哦原来一切都是假的”的地方,她把一件衣服当真了。

四个人走出客栈的时候,街上已经热闹起来了。

祭府老太爷七十大寿,全城都知道。

街上到处是提着礼物的人,有提篮子的,有扛箱子的,有骑马的,有坐轿的,还有一个人赶着一群羊从街东头走到街西头,羊脖子上系着红绸,红绸在风里飘,像一面面小小的旗。羊群经过的时候,江琐予往旁边让了让,一只小羊羔从羊群里跑出来,凑到她脚边,用鼻子蹭了蹭她的裙摆,马面裙的裙摆上沾了羊毛,白白的,细细的,像一朵朵小小的、还没开的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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