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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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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蹲下来摸了摸小羊羔的头,小羊羔的眼睛是棕色的,瞳孔是横的,像一扇关着的门,门缝里透出光,光很暖,很柔,像冬天的太阳。小羊羔被她摸得很舒服,眯着眼睛,嘴巴一动一动的,像是在嚼什么东西,又像是在笑。

“走了。”温景酌在前面喊了一声。

江琐予站起来,拍了拍裙摆上的羊毛,小羊羔跟在她脚边走了几步,被赶羊的人用鞭子抽了一下屁股,咩了一声,跑回羊群里去了。

祭府在东大街最东头,从悦来客栈走过去,慢悠悠的,大概一炷香的工夫。四个人走得不快,因为街上人多,走快了容易撞到人,撞到了人就要道歉,道歉了就要被问“你们是哪家的亲戚啊,怎么没见过”,被问了就要回答,回答了就要编谎话,编了谎话就要记住,记住了就要圆,圆了就要继续编,编到最后自己都分不清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了。

所以他们选择走慢一点,边走边看,像四个从外地来的、没见过世面的、对什么都好奇的游客。

祭府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不是排队进去,是排队交贺礼。门口搭了一个棚子,棚子下面摆着几张长桌,桌子后面坐着几个账房先生,穿着灰色长衫,戴着黑色瓜皮帽,手里拨着算盘,噼里啪啦地响。每收一份贺礼,就在账本上记一笔,字写得很小,很密,像蚂蚁排队,一排一排地爬过去。

温梵森走到棚子前面,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红纸包——不是昨晚包的,是今早宋祀烬起来包的,红纸是成衣铺老板送的,纸很薄,很脆,一碰就碎,宋祀烬包了好几次才包好,包到最后手指上全是红颜色,像沾了血。红纸包里包着一样东西——不是银子,不是金子,不是任何值钱的东西,是一支笔。不是那截指骨,是一支普通的毛笔,笔杆是竹子的,笔毛是羊毫的,在街上花了二十文钱买的,便宜得不像话。

她把红纸包放在桌上,账房先生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里有困惑,有好奇,但更多的是职业性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我知道了”。他拿起红纸包掂了掂,很轻,轻得像没装东西。他打开红纸包,看到那支毛笔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抬头又看了温梵森一眼,这次的眼神里多了一些东西——不是困惑,不是好奇,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像在确认什么的眼神。

“姑娘,这……是贺礼?”

“是。”温梵森说,“这是祭公子寄放在我们这里的笔,他说今天是老太爷的寿辰,让我们帮他带回来。”

账房先生的手指在那支笔上停了一下,笔杆上刻着两个字——“祭淮”,不是淮礼,是淮,少了礼。两个字都刻得很深,笔画遒劲,像用刀刻的,不是用笔写的。

账房先生看着那两个字看了几秒,然后放下笔,把红纸重新包好,放进一个精致的木盒里,木盒是紫檀的,盒盖上刻着一朵兰花,兰花的花瓣是五片的,每一片都刻得很细致,连花瓣上的脉络都刻出来了。

“请进。”账房先生站起来,对温梵森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手势很标准,像练过很多遍,“老太爷在正厅等你们。”

四人穿过大门,走进祭府。大门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种着几棵老槐树,树干粗得两个人才能合抱,树冠遮天蔽日,把整个院子罩在一片阴凉里。树下摆着几十张桌子,桌子上铺着红布,红布上摆着茶壶茶杯瓜子花生糖果点心,每一桌都坐满了人,有说有笑,像在开 party——如果古代有 party 的话。

正厅在院子的最深处,是一个单独的建筑,比周围所有的房子都高,都大,都气派。屋顶是歇山顶,铺着灰瓦,瓦当上刻着兽面,兽面的眼睛是铜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屋檐下挂着几盏宫灯,灯是纱做的,纱上画着花鸟人物,画得很精细,连鸟的羽毛都一根一根地画出来了。

正厅的门敞着,能看见里面。里面很大,很深,正中央挂着一幅画,画上是一个老人,穿着官服,戴着官帽,表情严肃,像在生气,又像在忍着不生气。画下面是一张太师椅,椅子上坐着一个老人——不是画上那个,是另一个,更老,更瘦,更干,像一棵被风吹了几十年的老树,树皮皱了,叶子掉了,但根还扎在土里,很深,很稳,拔不出来。

他穿着一件深棕色的长衫,料子是绸的,在烛光下泛着光。他的头发全白了,白得像雪,像霜,像冬天的早晨,白得干净,白得刺眼。他坐在太师椅上,背挺得很直,手放在膝盖上,十指交叉,拇指一下一下地互相摩挲着,像在数什么,又像在等什么。

温梵森第一个走进去,跨过门槛的时候,她的高跟鞋踩在正厅的青砖地面上,发出的声音不再是嗒嗒嗒,也不是咚咚咚,是那种很闷的、很沉的、像锤子砸在棉花堆上的“咚”,声音不大,但震得人胸口发闷。她走到太师椅前三步远的地方停下来,微微弯腰,行了一个不太标准但看得过去的礼——不是她不会行礼,是她不想行太标准的礼,因为太标准了就像在演戏,而她不是在演戏,她是在找人。

“晚辈温梵森,见过祭老太爷。”

老太爷抬起头看着她,那双浑浊的、布满血丝的、像两口快干涸的井一样的眼睛在她脸上停了几秒,然后往下移,移到她的手上,移到她腰间的玉佩上,移到露出的那截红色的玩偶手臂上。

“你不是来找我的。”老太爷开口了,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木头,干涩,粗糙,带着碎屑,“你是来找他的。”

“他”是谁,不用说都知道。

温梵森从口袋里把那个小丑玩偶拿出来,放在老太爷膝盖上。玩偶躺在老太爷的腿上,红色的西装在深棕色的长衫上格外刺眼,像一滴血滴在了枯叶上,红的更红,褐的更褐。

“他在哪儿?”温梵森问。

老太爷低头看着那个玩偶,看了很久,久到温景酌在旁边打了个哈欠,久到宋祀烬翻了三页笔记本,久到江琐予偷偷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然后他抬起头,嘴角慢慢弯起来,弯到一个介于“苦笑”和“无奈”之间的角度。

“你们来的那条路,往东走,走到头,有一片桃花林。他在桃林里。他每年这个时候都在桃林里。不是在等我,是在等他自己想通。”

温梵森转身就走,衣服下摆在她转身的时候扬了一下,扫过老太爷的膝盖,把那个玩偶从膝盖上扫到了地上。老太爷没有捡,只是看着玩偶躺在地上,红西装,白脸,黑眼眶,咧着嘴笑,像在嘲笑他,又像在安慰他。

四个人走出正厅,穿过院子,走出大门。街上的人还在排队交贺礼,还在说笑,还在吃东西,还在划拳,还在哭,还在骂。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没有人问他们“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没有人说“你们不是刚进去吗”。在这个副本里,他们只是过客,不是主角。主角在桃林里。

从祭府往东走,路越来越窄,房子越来越矮,人越来越少。走到最后,路两边已经没有房子了,只有田,田里种着麦子,麦子已经黄了,沉甸甸的麦穗垂着头,像在鞠躬,又像在认错。田埂上长着野草,草很高,高到膝盖,草叶上挂着露水,露水是凉的,凉得刺骨,凉得像冬天的井水,凉得像死人的手指。

路的尽头真的有一片桃林,野生的,没人管的,自生自灭的。桃树长得乱七八糟的,有的歪着,有的斜着,有的趴在地上,像喝醉了酒的人,站不直,也不想站直。桃花已经谢了,只剩下叶子,叶子是绿的,深绿,墨绿,像被什么东西染过,染得太深了,深到发黑。

桃林深处传来笛声。笛声很好听,不是那种悲伤的、哀怨的、让人想哭的笛声,是好听的,清爽的,像夏天的风,吹过稻田,吹过竹林,吹过少年的刘海。笛声在桃林里回荡,撞到树干上弹回来,弹到另一棵树上又弹回去,弹来弹去,像一只找不到出口的蝴蝶,翅膀扇得很快,但飞不出去,因为桃林太大了,它太小了。

温梵森循着笛声走进去。桃树越来越密,路越来越窄,光线越来越暗,像从白天走进了黄昏,从黄昏走进了夜晚。她踩着落叶,落叶是干的,脆的,踩上去沙沙响,像踩碎了一层薄薄的饼干。她的高跟鞋踩在泥土上,鞋跟陷进去,拔出来的时候带着泥,泥是黑的,黏的,像沼泽里的泥,像河底的泥,像那些埋在土里很久很久的、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东西。

桃林最深处,有一块空地。

空地上站着一匹马。

马是白的,白得像雪,像云,像刚洗过的床单在阳光下晒干后那种白,白得发光,白得不真实。马鞍是红的,红的像血,像火,像那些被烧红的铁放在冷水里淬火时溅出的火星。马缰是金的,金的像太阳,像金子,像那些被锁在银行保险柜里、从来没见过光、但依然闪闪发光的金条。

马上坐着一个人。

少年。

十七岁,或者看起来十七岁。他穿着一件青云霓裳御川的浅蓝色提花唐制圆领袍,袍子是绸的,料子很软,很薄,风一吹就贴在身上,贴出他身体的轮廓——肩膀很宽,腰很细,手臂很长,手指也很长,握着骨笛的手指,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没有涂任何东西,干净得像刚洗过。

他的腰上系着一条黑色的皮质蹀躞带,带子上挂着小玩意儿——一块玉佩,玉佩下面坠着流苏,流苏是浅蓝色的,和袍子的颜色一样,风一吹就飘起来,像一面小小的旗。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古风翘头皂靴,靴头上绣着祥云羽纹,云是白的,羽是金的,金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的头发扎着高马尾,用一顶银凤飘带束发冠固定住,发冠是银的,凤是金的,飘带是浅蓝色的,和袍子的颜色一样。刘海不长不短,刚好遮住额头,露出眉毛,眉毛是浓的,黑的,像用墨画上去的,一笔一笔,清清楚楚。他的眼睛很亮,不是那种被灯光照出来的亮,是那种从里面透出来的亮,像两口井,井水很清,很深,能看到底,但底太远了,看不清是什么。

他看着桃林边缘站着的四个人,看了几秒,然后笑了。

那笑容不是Joker那种画出来的、夸张的、像小丑一样的笑,是那种鲜衣怒马少年郎特有的、带着一丝不正经、但又不让人讨厌的、像春天的风一样清清爽爽的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弯成两道月牙,月牙里藏着光,光很暖,很柔,像冬天的太阳照在雪地上,雪不化,但亮了。

“你们来了。”他说,声音很好听,像山间的溪水,流得很快,但很稳,不会溅出来,“我等你们好久了。”

他从马上跳下来,动作很轻,像一片叶子从树上落下来,没有声音,没有震动,甚至没有风。落地的时候靴尖轻轻点了一下地面,然后整个人就站住了,稳得像一棵种在这里很久的树,根已经扎下去了,拔不出来。

他把骨笛别在腰间——骨笛是人的骨头做的,尺骨,左臂的尺骨,又细又长,表面光滑得像玉,在阳光下泛着微微的、温润的光。别好骨笛之后他抬起头,看着温梵森,歪了一下头,刘海跟着歪了一下,露出整张脸。

“温姐姐。”他喊了一声,语气自然得像在喊自己的亲姐姐,带着一点撒娇的尾音,不是刻意的,是天生的,像是从小就这么喊,喊了十几年,喊顺嘴了,改不过来了,“那个玩偶丑死了,我早就想换了。你也不嫌丢人,整天揣着那个玩意儿到处跑。”

他从腰间的蹀躞带上解下那块玉佩,玉佩是白玉的,圆形的,中间有一个孔,孔里穿着一条浅蓝色的丝绦。他把玉佩递到温梵森面前,玉佩在他掌心里躺着,像一个刚睡醒的孩子,还没睁开眼睛,就已经在笑了。

“用这个。以后需要我的时候,捏碎它。不用捏太用力,它不是核桃,轻轻一捏就碎。”他顿了顿,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一点,“碎了之后我会出现,但只出现一分钟。一分钟够干什么?够你骂我一顿,或者我骂你一顿。反正我们两个见面就是骂,你骂不过我,我也骂不过你,我们扯平。”

温梵森没有接玉佩。她看着他,看着那张年轻的、干净的、带着笑的、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的脸。她的手指在口袋里捏着那截指骨,指骨已经不热了,凉了,凉得像一块普通的、被人丢弃在路边的、没人要的骨头。

“你是Joker。”她陈述。

“我是。”少年点头,不否认,不解释,不掩饰,像一个被老师点名站起来回答问题的学生,答对了,不需要多说,答错了,说了也没用,“我叫祭淮礼。祭是姓,淮是淮河的淮,礼是礼貌的礼。你可以叫我淮礼,也可以叫我小祭,也可以叫我——”

“Joker挺好的。”温景酌在后面插嘴,他靠在最近的一棵桃树上,双手插兜,翘着二郎腿——不对,他没翘二郎腿,他是靠在树上,一条腿弯着,脚踩在树干上,另一条腿伸直,脚后跟在地上一下一下地磕,像在打拍子,“叫了这么久Joker,突然改口叫淮礼,怪别扭的。就像你养了一条狗,叫了它三年旺财,突然有一天你告诉它,其实你叫Lucky,它只会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你。”

祭淮礼转过头看着温景酌,那双弯弯的、像月牙一样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光,不是冷光,是那种看到好玩的东西时的、带着一丝恶作剧意味的光。

“温景酌。”他喊了一声,连名带姓,语气像老师在点名,又像朋友在打招呼,“你的打火机油还有多少?我猜不到半箱了。因为你在晚自习副本里用了七次,每次大概消耗百分之七的燃料。七次就是百分之四十九,加上之前用的,你现在剩下的燃料不到百分之十五。省着点用,不然下次遇到需要烧的东西,你只能用打火机烤串了。”

温景酌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然后又恢复了,但恢复之后的和之前的不太一样——之前的笑是散的,随意的,像随手扔在地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但还能穿;之后的笑是紧的,收着的,像被熨斗烫过的衬衫,平整了,但少了那种“我就这样你爱穿不穿”的劲儿。

“你怎么知道的?”他问。

“我是Joker。”祭淮礼把“Joker”两个字咬得很重,像在强调什么,又像在提醒什么,“我知道所有玩家的所有数据。不是因为我偷看了你们的档案,是因为你们的每一次行动、每一次选择、每一次心跳加速,都被记录在轮回系统的底层代码里。而我,就是那个底层代码的……怎么说呢,监护人?管理员?扫地阿姨?随你怎么叫。”

宋祀烬从笔记本后面抬起头,她一直在写,从进入桃林就开始写,写了满满两页,写的不是祭淮礼的外貌、穿着、动作、表情,写的是他的用词——“底层代码”“燃料”“数据”“系统”。一个古代的、穿唐制圆领袍的、骑着白马的、用骨笛吹曲子的少年,嘴里说出来的全是现代词汇。

“你不是这个副本的NPC。”宋祀烬说,语气平静得像在念课文,但每个字都像钉子,被锤子一下一下地钉进墙里,“你是穿越者。或者说,你是‘系统’和‘副本’之间的桥梁。你既不属于系统,也不属于副本,你是一个独立的、可以在两者之间自由穿梭的存在。你帮系统运行副本,也帮玩家通关副本。你不是Joker,Joker只是你在这个轮回里的一张脸,一个面具,一个身份。真正的你,是——祭淮礼。”

祭淮礼看着她,看了几秒,然后笑了。那笑容和之前的不一样,之前的笑是散的,随意的,像风吹过麦田,麦浪一层一层地荡开,好看,但留不住;这个笑是收着的,紧的,像一本书合上了,封面很素,没有书名,没有作者,没有出版社,你只能自己去猜里面写了什么。

他走到宋祀烬面前,伸手,把她垂在额前的一缕头发拨到耳后。动作很自然,像在拨自己的刘海,不带任何暧昧的意思,纯粹是因为那缕头发挡住了她的眼睛,而他觉得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不能挡,挡了就看不见光了。

宋祀烬没有躲,也没有脸红,只是看着他,等他开口。

“你猜对了一半。”他说,“我不属于系统,也不属于副本。但我不是‘桥梁’。我是‘钥匙’。这把钥匙可以打开轮回里所有的门——包括那些被锁上的、被遗忘的、被诅咒的、被所有人以为永远不会再打开的门。你们的任务,就是找到我,然后让我帮你们打开那扇门。”

“哪扇门?”温梵森问。

祭淮礼转过身看着她,那双弯弯的、像月牙一样的眼睛里倒映着她的脸——月白色的长衫,浅青色的半臂,白玉雕的蝉佩,还有那张冷淡的、精致的、像陶瓷一样没有温度的、但又带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的脸。

“回家的门。”他说。

桃林里的风停了。不是慢慢地停的,是突然停的,像有人按了暂停键,所有的风、所有的声音、所有的叶子、所有的光,都在一瞬间被固定住了,不动了,像一幅画,画得很真,真到你分不清这是画还是现实。祭淮礼站在画中央,穿着浅蓝色的唐制圆领袍,腰上别着骨笛,手里握着玉佩,玉佩在他掌心里发着光,光很柔,很暖,像黎明前最后一颗星,亮了一整夜,累了,快要熄了,但还在撑着,撑着等天亮。

他把玉佩塞进温梵森手里,玉佩是温的,比体温高一点点,像刚被人握了很久,捂热了。

“拿着。”他说,“不要捏碎。除非你真的需要我。因为每捏碎一次,我就会少活一年。”

温梵森低头看着掌心里的玉佩,白玉,圆形,中间有孔,孔里穿着浅蓝色的丝绦。玉佩上刻着两个字——不是“祭淮”,不是“淮礼”,是“归途”。

回家的路。

她握紧玉佩,抬起头,看着祭淮礼。

少年站在桃树下,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身上,光斑在他的脸上、肩上、手上跳来跳去,像一群调皮的孩子在捉迷藏,你抓不到我,我抓不到你。他笑着,笑得很轻,很淡,像那些光斑一样,随时会消失,随时会不见。

“谢了。”温梵森说。

祭淮礼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更开了,笑得露出了牙齿,牙齿很白,很齐,像一排刚洗过的贝壳。

“温姐姐居然会说谢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他抬头看了看天,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太阳在正南方,不是西边,“没有。太阳还在老地方。那就是温姐姐转性了?不可能。那就是——”

“闭嘴。”

“好嘞。”祭淮礼闭嘴了,但眼睛还在笑,弯弯的,亮亮的,像两只偷吃了蜜糖的小猫,嘴角还沾着蜜,舍不得擦,因为擦了就没了。

温梵森转身走了。高跟鞋踩在落叶上发出沙沙沙的响声,像有人在轻声说话,说的是“走了,走了,该走了”。其他三个人跟在后面,脚步声混在一起,沙沙沙,噗噗噗,咚咚咚,像一首没有旋律的、没有节奏的、但很好听的歌,歌名叫《回家》,唱的人不知道自己在唱,听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在听,但听完之后,心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不是疼,不是痒,是一种很久很久没有出现过的、像小时候放学后走在回家的路上、远远地看见自己家的烟囱在冒烟、知道妈妈在做饭、知道今天的晚饭会是热的那种感觉。

祭淮礼站在桃树下看着他们的背影,手里的骨笛转了一圈,放在唇边,吹了一个音。一个音,很短,像一滴水滴进深潭,叮的一声,然后就是一圈一圈的波纹,荡得很远,远到看不见。

他吹的是“哆”。

音阶的第一个音。

开始的意思。

也是回家的意思。

因为回家,是从第一步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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