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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与他,与她,初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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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正儿八经地回忆起初中那段兵荒马乱的岁月时,小卖部里的辣条,草莓圣代,还有烤肠和面筋。

当我把记忆的进度条再往前拉,拉到我小学二年级的那天,我的指尖仿佛还残留着那方带着烟草味三巾。

那是记忆里,唐煜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

二年级那年,我遇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社交危机”。

当时我有一个玩得很好的朋友叫孟悦。

小孩子友谊莫名其妙的开始,也会因各种缘由的结束。

我俩决裂的导火索是一只绿色螳螂。

我天生怕这些昆虫,那天在花坛边,我吓得连连后退,孟悦却为了彰显她的勇敢,当着我的面,一脚踩死了那只螳螂。

我至今都记得那小片爆出来的绿色汁液。

我觉得她太过分了,简直残忍。

人类面对未知的恐惧,反应除了逃跑,就是解决它。

我俩不是一路人。

于是,我单方面宣布和她冷战,并且制裁了她。

我不给她抄我的数学作业了。

我低估了她的报复心。

那天下午放学回家,我拉开书包拉链准备拿文具盒,手却摸到了一团僵硬又带着诡异羽毛触感的东西。

我低头一看,是一只被车碾压过,血肉模糊的麻雀。

“哇——!”

我吓得把书包一扔,坐在沙发上崩溃大哭。

心里想着,孟悦比白雪公主后妈还要恶毒。

就在我哭得快要抽抽的时候,院子外传来了车声。

我妈路明熙那辆熟悉的白色轿车停了下来。

我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连滚带爬地跑过去:“妈!孟悦她往我书包里塞死鸟!哇啊啊——”

我妈刚推开驾驶座的门,甚至还没来得及摘下她那副无框眼镜,副驾驶的车窗就降了下来。

我挂着两包眼泪,呆呆地看了过去。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唐煜。

傍晚橘色夕阳打在他侧脸上,眉骨挺拔,鼻梁高直,嘴唇薄而线条分明,下颌的弧度干净利落。

他穿着一身剪裁极好的深黑色西装,没系领带,领口微微敞开。

指骨分明的手里夹着一根烟,白色烟雾模糊了他眼底的情绪。

他看着我这个哭得惨兮兮的小花猫,嘴角勾起一抹漫不经心的坏笑。

“受欺负了?”他的嗓音低沉慵懒,又带着温和的宠溺:“哭什么,叔叔带你报复回去。”

我妈瞪了他一眼:“唐煜,你别教坏小孩子。”

她转头看向我,赶紧介绍,“月月,这是唐煜叔叔。以后他就住在我们楼上。”

唐煜没理会我妈的警告,他推开车门走了下来,随手将那根烟摁灭在旁边的垃圾桶顶端,精准地投了进去。

然后,他迈着长腿走到我面前,蹲下身。

他变戏法似的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个海螺,递到我面前。

我下意识地接过来,手里沉甸甸的。

接着,他从西装口袋里抽出那方深蓝色丝巾,毫不嫌弃地在我脸上擦着。

“拿着。”

他把擦完眼泪的丝巾塞进我手里,然后长臂一伸,直接把我从地上抱了起来,稳稳地托在臂弯里,顺便拎起了地上的书包。

“走,上楼洗脸。”

第二天一早,妈妈早早去了医院。

唐煜穿着一件黑色风衣,敲了敲我的房门,主动承担了送我去学校的任务。

我不知道那天他在办公室里和班主任说了什么。

唐煜高大的身影虽然带着几分懒散,但是气势却一点也不弱,凌厉狂放,让人望而生畏,办公室里其他老师噤若寒蝉。

班主任笑着赔罪,解释两个小孩闹了别扭……

我先进教室了。

第一节课下课,孟悦红着眼眶,扭扭捏捏地走到我座位前,递给我一盒超市里卖的那种最贵的草莓软糖。

“冷月,对不起。”她小声说。

我看着那盒颜色鲜艳的软糖,不想接,随后:“没关系。但我以后不想和你一起玩了。”

我冷月就是这么一个恩怨分明的人。

为了弥补我受伤的幼小心灵,那段时间,唐煜开始疯狂地给我进货。

只要他下班路过小卖部或书店,就会顺手买一堆小玩意儿。

什么带闪粉的公主贴画,《秘密花园》的填色图册,甚至还有全套的奥特曼战斗图鉴。

原本和孟悦闹矛盾,我不想给别人抄作业,被孤立了。

我把这些东西带到班里,瞬间成了全班最受欢迎的人。

大家排着队跟我借《秘密花园》的图册,奥特曼的图书更是传遍了男生堆,最后连书在哪儿我都忘了,拿不回来也无所谓。

反正,在二年级一班里,我找回了场子。

不过,真正让我对唐煜产生崇拜,是因为一个魔方。

那时候班里突然刮起了一阵玩魔方的风,谁要是能拼出六面,就能收获一堆小弟的惊叹。

我也眼馋,拿一本没看完的漫画书跟后座的男生换了一个魔方。

那天晚上,我妈在医院值夜班,我和唐煜坐在餐桌前吃饭。

我左手拿着筷子,右手还在死磕那个魔方,转得“咔哒咔哒”响,却连一面都没拼出来。

唐煜放下碗筷,抽了张纸巾擦擦嘴,朝我伸出手,语气淡淡的:“递过来。”

我老老实实地把魔方放到他掌心。

他单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拿着魔方,修长灵活的手指像是在变魔术。

我只看到那些红黄蓝绿的色块在他指尖快速翻飞,“咔哒咔哒”的声音清脆又连贯。

我甚至都没看清他到底是怎么转的,也就一分钟的时间,他把魔方“啪”地一声按在餐桌上。

六面,整整齐齐。

我瞪大了眼睛,嘴里的红烧肉都忘了嚼。

那一刻,我觉得对面的唐煜简直在发光。

也就是从那天起,这个总是一脸坏笑,看似不靠谱的男人,在我心里的地位直线飙升。

一转眼,我就上了初一。

初中是人生中一个很奇妙的阶段,大家都在探索着外面的世界,试图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而我,遇到了此生挚友,江千岁。

江千岁是我的同桌。如果说我欢安静待在自己世界里的人,那江千岁就是个行走的低音炮和二次元发电机。

她长得圆脸大眼,字写得极其漂亮,像练过字帖一样。

但她最大的技能点不仅于此,她的英语说得非常溜,而且因为整天疯狂追日漫和韩剧,她还会时不时地蹦出流利的日语和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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