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有研究,颇为不精啊。”老翁心虚的动作和表情被方珩一览无余。
只听他继续道:“药已煎好,你快过来服下。”
方珩按照要求将废稿拿去土堆旁正要离开,一张残破的纸张从中漏出,恰巧飘落在脚边。
他对此纸张毫无印象,可能是过于残破,剩余面积太小,此前并未留意到。
随手捡起,方珩的心却是一滞。
因为那手稿上的字迹全然不是老翁的,一笔一划中扑面而来的熟悉感,令他险些缺氧。
这纸上的字,分明是沈怀霄写的。
他之所以如此笃定,一是在地下赌场拿回的军械路线图上,有沈怀霄为他做的标注。
二是在多年之前,他便习惯抄写沈怀霄的功课,那字迹更像是刻在了他的记忆深处。
沈怀霄字迹中的张扬肆意,从未变过。
而纸上的内容,却更是令他心惊:
「......我愿渡命与他,三十五年整。」
顷刻间,方珩听不见周遭的任何声音,唯有尖锐的耳鸣声四起,他脱了力,瘫坐在地。
他再怎么迟钝,也该想到了。
那莫名其妙的倒计时,沈怀霄刻意的隐瞒,还有自己在白骨上的重生......
原来本就没有奇迹,一切事在人为。
若没有沈怀霄渡的三十五年命,自己可能早已走完了黄泉路。
那沈怀霄呢?给了自己三十五年的寿命,他还能剩多少?
脑海中的倒计时开始闪回:
【3685】【3678】【3665】【3658】......
方珩幡然醒悟,从见到自己的第一面起,沈怀霄的生命倒计时便已经开始。
洪家那次重逢,他捡回了一条命。而沈怀霄的命,从那天起,只剩下十年。
“你先起来,把药喝了。”老翁不知何时已然站在方珩面前,他端着药,神情却像是早有预料一般。
“还有,别哭了。”
听到这句话,方珩怔愣地伸手往脸上摸,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早已泪流满面。
自重生以来,他视仇恨为心尖之物,忍下所有的悲伤,故也戒掉了泪水。
可是悲伤始终在那里,越积越多、越攒越大,压得他喘不过气。
这是他第一次落泪,却是为沈怀霄。
他才明白,悲伤若是决堤,那会一股脑地涌出,极难收回。
泪珠一颗接一颗地向下滚落,方珩心中沉闷的重担纷纷挤着跑向出口。
方珩不愿让人看到这等狼狈的模样,干脆双手抱起膝盖,缩成一团。
老翁见他完全听不进任何话,把药放在他身旁欲要离去,迈开一步后又不忍道:“待你冷静下来,想问什么便问吧。”
说完,一个人去了木几旁研墨。
【早知道便不偷这个懒了。唉,让他替我收拾那烂摊子干嘛。】
【本来答应替人保密的,这下倒好,全白费了。】
【不过,这可不是我亲口说的啊,是他自己找到的,所以也不能算我食言吧。】
【瞒得了一时,瞒不过一辈子。知道也好,总比日后直面死亡来得好。】
老翁的心声一道接一道地传来,方珩虽受了刺激耳鸣加重,还无法听得太真切,但是也能知道个七七八八。
每一句话,都精准地重击在他的胸口,令他心如刀绞。
就这样,直到身旁的药不再升腾热气,方珩才和药一起冷静了下来。
“老前辈。”他再出口的嗓音都是沙哑的,“现在,能告诉我您的名字了吗?”
老翁叹了口气,从木几后踱步出来坐到床边道:“老夫名为连野,本是一位乡野郎中。”
“我自幼便认为,医术的最高境界,乃是能令人起死回生。”
方珩仍旧那样面朝连野坐着,只是重新露出了满是泪痕的脸蛋,双眼空洞,还未回过神。
连野接着低头一笑,话里满是自嘲:“可是凭借普通的医术,根本不可能达成。所以我向人请教了奇术。”
“我潜心研究,不惜在此隐世多年......”
“可你也看到了,不管涂黑多少张纸,我还是失败了,我根本研究不出起死回生之术。”
方珩静静听着,视线逐渐对焦起来,回复道:“所以你另辟蹊径?”
连野见他终于有点反应,赶忙道:“不,这应该叫做...机缘巧合?”
“这也是我今天救你的原因。”
方珩瞬间有些反应了过来,眼睛都微微睁大。
连野目光沉沉道:
“多亏沈公子来求我渡命,我才能明白,原来我一直以来研究的方向是错的。”
“无中生有是难,但是移花接木就容易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