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娉苏醒后,日日倚坐在窗台,她右眼眼尾处有一枚极小的淡褐色小痣,平添妩媚,不像个鹿妖,倒有几分狐妖的风情。
只是眼中始终古井无波,黯然无色。
鹿杳走了进来,把药搁在桌子上,旁边是一小碟方糖。
“姑姑,怎么不开心了?”鹿杳把方糖往前推了推,“配着糖,不苦。”
她这位姑姑天生亲灵质,是全家天赋最好的,早些年去了妖域,在那里肯定比散妖发展更好。
爹娘就常常拿姑姑的事迹激励她们这些小辈,说她是化形最早,资质最好,心也比天高的,注定要飞出去,不甘平凡,成就一番大事。
再见时却是她快濒死的模样。
鹿杳晃了晃鹿娉瘦弱的肩膀:“姑姑,你是在妖域受了欺负吗?”
鹿娉微微回神:“姑姑没去妖域。”
鹿杳俯下身子趴她腿上,睁着水润润的眸子望向她眼眸:“姑姑,到底怎么了?”
鹿娉低下头,也望着她,怔怔的,似是通过这双眼睛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
人族向往修真大宗,而妖族亦向往妖界势力纵横的妖域,那时她一腔自信,不知所畏前往。
散妖在世间只能躲躲藏藏,若是去了那里,便可有自己一方天地,容身之处,亦可福及族人。
少时不知天高地厚,途径宛洲时,她被一个极厉害的邪修盯上,因而身体遭到重创。
那邪修手里握着短刀,悚然笑着朝她走来。
鹿娉当时绝望极了,自出生以来的顺遂夸赞令她容易轻视敌人,可她不想认输,她不该命绝于此的。
以为自己命数将尽时,昱王出现并救了她。
昱王乃当今圣上第六子,封地在宛洲,那日他正好在外游猎,碰上了受伤的鹿娉。
被救回后,鹿娉却从一个火坑跳进了另一个火坑。
回了王府,昱王知晓了她体质特殊,便诱哄她隔三差五割腕取血,为他妹妹延命,他还诱骗鹿娉感情,使她怀了孩子。
但昱王的目的只是要鹿血胎给他妹妹用,鹿娉怀孕六个月时惨被他派人将腹中孩子生剖了出来。
鹿娉趁人放松警惕时,拼死逃出王府,昏死前求救了鹿杳爹娘。
再然后便是现在的情况了。
“蠢人呀……哦不,蠢妖呀。”沈行拿着磨制好的药膏走了进来。
鹿杳不悦:“你偷听我们讲话。”
沈行淡淡一笑,把药膏搁在桌上:“没偷听,我只是耳力好。”
鹿娉低首苦笑:“我是蠢极了。”
愚蠢到相信一个人族会真心爱她,会娶她。
这位白衣大夫亦有修为在身,却对她们无加害之心,还愿意救她。
鹿娉心头微动,轻咳了一声:“多谢沈大夫,只是昱王不会轻易放过我的,我恢复好些便离开。”
鹿杳忙道:“姑姑,你伤得几乎把命都丢了,还要去哪里,万一再遇上坏人怎么办,等你好了,再说其他。”
沈行一撩衣摆坐下:“走什么走,俗话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为了救你,可耗了我不少修为。”
鹿杳站了起来,把药端上后,小心翼翼扭身递给鹿娉:“姑姑,我可听说外面不太平,你不要再随便出去了,这里还是安全的。”
鹿娉接过温凉的药碗,喝了一口,苦丝丝的,她抿紧了唇:“那好。”
经过连日相处,鹿杳发现沈行不仅不吃鹿肉,也不碰荤腥,食的比和尚还寡淡清素,饭量也不大。
一月有半月时间,易成老人模样去学堂给孩子授课。
医术好,人幽默,心地也善良。
她偏头瞥了眼神情哀哀的鹿娉姑姑,皆是遇到了人族,为何差别如此大呢,有的人很好,而有的却总想着要她们的命。
鹿娉伤势太重,在沈行这里待了许久,鹿杳闲时便给他晒晒医籍和药材,做做饭食,偶尔也跟着他去学堂帮忙,或者随他去乡下给腿脚不方便的老人上门换药和看诊,为避免麻烦,沈行在外一直易成老者样子。
旁人若问起鹿杳,沈行便介绍她是他干女儿。
对于这位沈大夫,鹿杳有很多好奇,不知他实力如何,亦不知他来处。
回去路上,她眨着鹿眸问他:“你为何明知我们是妖,却不伤我们?”
她从爹娘那里知道,若他有加害之心,两年前就会出手了。
沈行笑道:“我年少时,曾被一树妖所救,后修得医术,便立志救这世间值得相救的生灵。”
“在我眼里,生灵皆造化,况且人身难得,人有人相,妖有妖相,妖所修之相随心而化,初时见到你,我就知道姑娘是个善良小妖,哈哈。”
鹿杳摸了摸脸颊,来了兴趣:“那我具体是个什么面相,你说给我听一听。”
沈行转过头观察了她好一会儿,皱缩着白眉,把鹿杳看得一时紧张了。
“怎么了?”鹿杳莫名有些紧张。
沈行食指按上她嘴角,轻轻一擦:“你面相嘛……面上有个黑芝麻。”
鹿杳心上一颤,脸颊嗖地变红了,僵着脖子歪过头去,心里小鹿乱撞,她刚吃了上户人家有位姐姐给的带芝麻甜饼,嘴角沾了芝麻。
她不甘心地回头轻扫了眼他皱巴巴的面皮,哼道:“你现在的面相好老呀。”
沈行随手折了根枯树枝敲她头上:“肤浅,世人皆重皮相,再好的颜色不过须臾百年,混为黄土一抷。”
夕阳柔柔橙暮的碎影打在他枯皱的面上,鹿杳忽而心头弥漫出无限伤感:“妖能活千年,人不过百年,沈行,我听闻修行之人亦可长命千岁,你人这么好,又有修为,不会短短百年就变老的,是不是。”
沈行找了一处山石坐下,望向彩霞红紫的天际,语气里有了几分难有的正经:“肯定比你这只小妖活得长久。”
鹿杳也跟着坐下,欣赏好看的夕阳,她不是个重皮相的妖,但暮色之下,她越瞧沈行易容后的衰老皮囊,就越有止不住的伤心,她吸了吸鼻头发酸的鼻子:“最好是这样。”